2013年高考志愿填報常識100問答匯總(7)
61、問: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對填報志愿有何影響?
答:國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明確了因考生身體原因學校不予錄取的專業和考生不宜就讀的專業。考生收到《考生體檢結果通知單》后,要關注自己的體檢結果,《考生體檢結果通知單》包含體檢結果和相應的填報志愿建議。
(1)學校不予錄取相關專業。表示考生患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專業培養方案完成學業,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條款,報考時應避開這些專業。
(2)不宜就讀相關專業。表示考生患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能堅持專業學習,但今后對在該專業就業可能造成影響,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慎重選報這些專業。
教育部明確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復查后不能正常學習的,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62、問:殘疾考生填報志愿時要注意什么問題?
答:殘疾考生在體檢時一定要如實填寫既往病史,便于高校錄取時根據考生的身體狀況分配專業,以免因隱瞞病史而被學校拒錄或錄取后取消入學資格。殘疾考生要主動和省殘聯取得聯系,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殘疾考生應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合理填報志愿,主動填報專門招收殘疾考生的院校或專業,以便將來的學習和就業。
63、問:何謂高考志愿填報的知己?
答:知己就是考生對自己的高考競爭實力,即德、智、體的綜合狀況有一個全面的了解、恰如其分的估價。怎樣才算知己呢?需要掌握六大要素,即知己必知之六大要素。(1)平時學習情況;(2)高考估分或考分情況;(3)思想品德情況;(4)身體健康狀況;(5)家庭經濟情況;(6)其它個征情況。
64、問:何謂高考志愿填報的知彼?
答:知彼就是考生盡可能獲取大量的與自己高考報考相關的招生信息。怎樣才算知彼呢?需要把握五個方面,即知彼必知五個方面。主要是關于高考招生形勢、高考招生政策、高考招生計劃、高考招生學校和高考招生專業等方面的內容。
65、問:對高考志愿填報選擇專業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除了憑感覺、憑印象、憑現有對高校及專業的了解外,還必須詳細了解欲報考專業的實質性內涵、專業培養目標、專業培養要求、主干學科、主要課程、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就業與升學以及研究領域、師資隊伍、科研特色等等。
總之,了解專業內涵是基礎,掌握專業的歷史錄取資料是重要的依據,正確分析預測當年的校線和專業線是關鍵。
66、問:怎樣處理同批次第一志愿與非第一志愿之間的關系?
答:第一志愿最為重要,但非第一志愿也不可缺少。正確處理之,就是首先要完全掌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之報考技巧;其次在院校志愿分數級差不適用,以及許多院校沒有規定院校志愿分數級差的時候;牢記采用“梯度”報考非第一志愿的前提條件,即所報院校必須在前3年的第一志愿投檔不足或嚴重不足;至少是該院校在前一年的第一志愿投檔不足或嚴重不足;或者是考生能判定其當年的第一志愿投檔不足或嚴重不足;再做到使志愿之間保持一定的梯度。具體有:(1)同批次志愿之間應形成梯度。特別是第一志愿與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之間均應拉開一定的檔次,保持一定的梯度。(2)所選院校的專業與專業之間也應保持一定的梯度。除了院校與院校之間形成一個梯度外,還要按一定分數間隔,院校專業與專業之間形成一定梯度(一般而言之,具體要根據專業確定辦法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第一院校的專業與第二院校專業之間也形成梯度。(3)不同批次的院校之間也應有一定的梯度。
67、問:怎樣處理考生志趣與自身競爭力的關系?
答:(1)、當考生志向興趣與自身競爭力一致(即自身競爭力很強,或自身競爭力并不是很強但也可保證志向興趣)時,考生填報志愿與個人的理想、志趣、個性、特長密切結合,有助于學有所好、學有所長,激勵自己潛心鉆研科學文化知識的熱情,有利于考生成才和發展。這是上策,但畢竟這樣的情況為數不多。(2)、當考生志趣與自身競爭力不一致時,考生就要三思而后行,在兩難中選擇:①力保志趣,降低檔次或批次。②不降檔次或批次,偏離志趣,或放棄志趣。當然啦,考生的志趣恰好是冷門專業,錄取分也低,那就天遂人愿了。
68、問:什么是高校招生錄取體制?
答: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實行屬地化管理并負責組織實施。
69、問:“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的含義是什么?
答: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體檢、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等學校自行確定,高等學校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各省級招辦組織實施向高等學校投放合格生源電子檔案,并監督高等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70、問:省級招辦在招生錄取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答:①、匯總、公布招生計劃和學校招生章程;②、根據招生計劃和考試成績,提出劃線思路和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建議,報省市區招委批準執行;③、制定招生錄取辦法及操作程序并組織實施;④、負責省招辦錄取現場的網絡建設、維護和安全;負責錄取的數據準備及保密工作;負責對在網上錄取院校進行技術支持和技術指導;⑤、投檔,確認學校提交的預錄取名單和預退檔名單;⑥、核準新生錄取名單,打印、核簽錄取新生名冊,并加蓋“錄取專用章”,寄發新生名冊;⑦、負責向有關媒體提供錄取進度信息和錄取過程中公開查詢的錄取結果信息;組織在全省范圍內對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⑧、招生政策的宣傳和咨詢工作。
編輯推薦:
報名咨詢電話:010-51291357 51291557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