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堅”異地高考 是誰動了“奶酪”
上海異地高考方案已基本確定。持上海《居住證》A證即國內人才引進類居住證的來滬務工人員,其子女可以在滬參加中高考;持《居住證》C證即一般居住證人員的隨遷子女,只能參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
對于那些對上海開放異地高考翹首以盼的普通來滬務工人員來說,上述上海異地高考方案,顯然會讓他們頗感失望。因為這基本上仍是一個缺乏新意和實質性改進、開放程度極為有限,依舊堅持既有較高戶籍壁壘的異地高考方案,這正如媒體報道指出的,“與現行高考政策并無太大不同”。
上海異地高考方案,既讓我們看到實行異地高考的艱難性,實際上同時也告訴我們一個其實并不新鮮的簡單道理:要想真正推動異地高考“攻堅”、保障隨遷子女平等的受教育權,僅靠事關自身切身利益的異地政府來異地解決、主動“革自己的命”,其實并不現實。而更現實可行的出路應該是,在國家層面由教育部積極主導推動。
異地高考背后的地方既得利益——如“上好大學”層面上的一本錄取率相差懸殊(數據顯示,2012年北京一本錄取率超27%,上海超過20%,而全國平均水平僅約8.5%),究竟是如何形成的?現行高考招生制度中分省名額分配的地域不公,無疑是癥結所在。而更有能力、資格化解這一癥結的,顯然只能是國家教育部,而非地方政府。從宏觀上看,管理包括高考招生在內的高等教育制度,原本就是教育部的基本權限和責任。
從微觀上看,眾所周知,時下中國各地的好大學絕大多數都是教育部直屬管理的“國立”大學,而并非地方高校。如北京的“北大”“清華”,上海的“復旦”“交大”。同時,招生名額分配最受飽受詬病的“不公”,也恰恰是這些國立大學分配的不公,而既然是全國性大學,何以能搞地域歧視、向地方考生傾斜?
這種背景下,如果教育部能下決心調整改變這種名額分配不公——除了保留對邊遠省份的名額傾斜照顧之外,其他所有省市的國立大學招生名額均按當地常住人口比例進行分配,那么,即使保留現行戶籍制度,異地高考背后的既得利益勢必也能得到相當大程度的瓦解,同時“高考移民”的必要性也將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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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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