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招:甘肅高考招生錄取時間安排(3)
(1)文化課全國統考
2012年6月7日至9日,考點設在縣(市、區)政府所在地。
(2)藝術類專業統考
美術類統考:2012年1月2日,考點設在西北師范大學。
音樂學統考:2012年1月11日至15日,考點設在西北師范大學。
舞蹈類統考:2012年1月15日至17日,考點設在西北民族大學。
(3)藝術類專業校考
省外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校考:1月至3月,考點設在蘭州藝術學校、蘭州第五十三中學和甘肅省廣播電視學校。
省內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校考:1月至3月,考點設在校本部。
(4)體育類統考
2012年4月23至28日,考點設在西北師范大學。
(5)三校生考試
按照省招委會和省教育廳下發的《三校生招生工作通知》執行。
2、考試科目和計分
(1)文史類和理工類
文史類(含體育文、藝術文):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語文、數學(文)、外語各科滿分為150分,文科綜合滿分為300分,總分為各科目原始成績相加之和。
理工類(含體育理、藝術理):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語文、數學(理)、外語各科滿分為150分,理科綜合滿分為300分,總分為各科目原始成績相加之和。
(2)三校生
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廳下發的《關于甘肅省普通高等教育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發[2010]34號),三校生考試科目為:文化綜合素質測試、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技能水平測試。考試具體內容及計分方式按《關于做好2012年甘肅省三校生暨普通高等教育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專業類考試科目報名及考試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2]5號)執行。
(3)藏文民語類
2012年,藏文民語類繼續采用“雙記總分”辦法。
①以藏文答卷“民考民”考生:藏語文、藏數學(文/理)、藏文綜/藏理綜、漢語文、英語。藏語文、藏數學(文/理)、漢語文、英語各科成績滿分為150分,藏文綜/藏理綜滿分為300分。
“民考民”英語科目100%、藏語文和漢語文各占50%、藏數學(文/理)100%、藏綜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成績參加普通類高校的錄取:“民考民”藏語文100%、漢語文100%、藏數學(文/理)100%、藏綜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成績(英語成績作為參考)參加民語類高校和專業的錄取。
藏語文使用“五協”命題試卷,藏數學(文/理)和藏文綜/藏理綜試卷使用全國統考的翻譯卷,漢語文、英語科目為全國統考卷。
②以漢語文答卷“民考漢”考生:語文、數學(文/理)、文綜/理綜、“加試藏語文”、英語。語文、數學(文/理)、“加試藏語文”、英語各科成績滿分為150分,文綜/理綜滿分為300分。
“民考漢”英語科目100%、語文和“加試藏語文”各占50%、數學(文/理)100%、綜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分成績參加普通類高校的錄取。“民考漢”語文100%、“加試藏語文”100%,數學(文/理)100%、綜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分成績(英語成績作為參考)參加民語類高校和專業的錄取。
語文、數學(文/理)、文綜/理綜、英語科目為全國統考卷,“加試藏語文”為自命題。
(4)哈文和蒙文考試科目與2011年相同,所用試卷另行通知。
(5)統考語種:全國統考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
(6)對外語口語、徒手畫有要求的院校專業,測試組考工作和2011年相同。
(7)英語聽力測試:按照《關于2012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英語聽力測試有關事宜的通知》(甘招辦發[2012]4號)執行。
(8)美術類、音樂學和舞蹈類統考按2012年甘肅省美術類、音樂學、舞蹈類統考大綱執行;體育教育專業統考按《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考試評分標準與辦法》(2010版)執行。
3、考試組織與管理
貫徹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全面加強教育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主要負責同志對高考試卷安全和組考的主要環節要親自抓、負總責,并將責任分解落實到崗到人,嚴格從命題、制卷、運輸、保管、考試、評
(責任編輯: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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