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招:甘肅高考招生錄取時間安排
為做好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本著招生工作穩定、連續、規范和適應形勢的原則,制定本工作規定。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1月3日至10日。其中,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文化課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1日至7日;三校生隨同普通類考生按農林牧漁、醫藥衛生、工程技術、公共事務與服務等四類進行報名(專業考試報名的時間、地點、報考條件等按省招委、省教育廳下發的《關于做好2012年甘肅省三校生暨普通高等教育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1]38號,以下簡稱《三校生報名工作通知》執行)。
2、報名地點:考生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辦或縣(市、區)招生辦指定地點報名。
3、報名條件:
⑴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⑵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⑶身體健康;
⑷在我省定居的外國僑民,具有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持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在居住地所在縣(區)招生辦報名。
(5)除符合教育部規定外,考生還須符合我省對戶籍、學籍等報名條件的要求,具體見《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規定》(甘招委發[2008]40號)。
4、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⑴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⑵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⑶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應屆畢業生;
⑷在上一年度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⑸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⑹非隨父母或撫養人工作調動,以升學為目的將戶口遷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5、報名資格審核及工作程序:按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委、省監察廳聯合下發的《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規定》(甘招委發[2008]40號)、《關于做好2012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1]36號)及《三校生報名工作通知》執行。
6、報名數據庫上報時間:2011年12月20日前上報藝術類考生報名庫(包括考生照片);2012年3月20日前上報所有考生報名數據庫。
7、報名數據庫的更改:考生數據庫上報后,如個別考生信息確需修改,須由縣(區)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區)招生辦)寫出書面報告,并經市(州)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州)招生辦)審核后報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招生辦)。
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1、報考普通學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體檢),并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如因隱瞞個人病史造成無法錄取或入校后退錄等問題,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2、體檢時間:各市(州)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安排轄區內考生體檢工作,全部體檢工作須在3月底前完成。
3、體檢地點:縣(市、區)招生委員會指定的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條件較好的縣級以上醫院。
4、體檢標準及要求: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和我省《關于做好2012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通知》及普通高校根據相關專業提出的補充規定執行。
5、蘭大附屬一院為我省確定的體檢終檢醫院,對各地體檢中有疑義的問題進行復查,并做出最終裁定。
6、軍隊、公安、司法警官、招飛及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及專業,體檢、復查、面試等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7、體檢表掃描工作于2012年4月底前結束,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8、軍檢表(特殊類考生)掃描工作于2012年7月2日前完成。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鄉鎮、街道辦事處)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等,在《考生報名登記表》
(責任編輯: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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