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招:甘肅高考招生錄取時間安排(2)
上做出全面鑒定或評語。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軍隊、公安、司法警官及對政治身份有要求的普通高校及專業按有關規定執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⑴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⑵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四、考生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
1、考生電子檔案是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考生電子檔案須與紙質檔案相關內容一致。考生檔案一旦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電子檔案由考生報名信息(含身份證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或評語)、體檢信息、志愿信息、統考成績信息(包括考生是否享受照顧政策的信息)和誠信記錄(主要包括考生在考試各環節的違規違紀事實、處理結果以及其它不誠信記錄等)等部分組成。考生報名登記表、體檢表、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登記表(照顧加分項目)、志愿信息及考生各科考試成績、外語口試成績、徒手畫成績是考生電子檔案的主要內容。
考生身份證號是教育部電子注冊的主要依據,各縣(區)招生部門要求考生認真核對,做到準確無誤。
3、考生紙質檔案由縣(區)招生辦統一建立并保管。考生紙質檔案應裝有《高中畢業生登記表》、《普通高校招生報名登記表》、《普通高校招生體檢表》、《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顧考生登記表》等。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領取本人檔案,入學報到時交錄取學校。
五、招生來源計劃的編制與公布
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來源計劃編制與公布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公布的通知》執行,并按全省招生工作的統一安排做好計劃的編制與公布。
1、計劃編制
(1)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分五個批次編制: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專科(高職)批。
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分三個批次編制:藝術類本科一批(普本院校)、藝術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藝術類專科批。
體育類專業招生計劃分二個批次編制:體育類本科批、體育類專科批。
三校生招生計劃分二個批次編制:三校生本科批、三校生專科(高職)批。
(2)藝術類使用統考成績的專業分美術類、音樂學(聲樂)、音樂學(器樂)、音樂學(理論作曲)和舞蹈類五類編制計劃。
(3)藝術類專業計劃編制將不分藝術文、藝術理,統一列為藝術類(文理兼收),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院校在報送計劃時必須注明。
(4)使用我省音樂學統考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分別按照音樂學(聲樂)、音樂學(器樂)和音樂學(理論作曲)三個不同專業進行計劃編制與報送,并在專業備注中注明具體使用哪一類專業成績。
(5)體育類專業計劃編制將不分體育文、體育理,統一列為體育類(文理兼收),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院校在報送計劃時必須注明。
(6)體育類專業分別按照田徑、籃球排球足球、體操武術三類類進行編制與報送,并在專業備注中注明具體使用哪一類專業成績。
(7)三校生計劃編制。省教育廳職成處根據農林牧漁、醫藥衛生、工程技術、公共事務與服務等四類報名人數分解院校招生專業來源計劃,省招生辦負責編制招生院校代碼、專業代碼。
(8)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錄取批次原則上按同一高校同一學歷層次的招生計劃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如確有必要,可將同一學校的不同專業安排在同一學歷層次的不同批次錄取,但同一專業同一學歷層次的招生計劃必須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
2、計劃公布
(1)2012年招生來源計劃按普通高校名稱漢語拼音字母順序排序方式在《2012年甘肅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
(2)預科、民語類、民族班等特殊類招生計劃單列分類公布。
(3)藝術類招生來源計劃分三個批次公布:藝術類本科一批(普本院校),藝術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藝術類專科批;
體育類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分二個批次公布:體育類本科批、體育類專科批。
(4)藝術類計劃分為使用我省統考成績院校代碼及名稱和校考院校代碼及名稱兩部分公布。
(5)三校生招生計劃按四類分本科和專科單列分類公布。
六、考試
1、考試時間和地點
(責任編輯:張影)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