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考盤點 自主招生成焦點(4)
關鍵詞:信息公開
公平、公正、公開
每年的高考都會牽動社會人心,大家最關心的還是“公平、公正、公開。”在本次年會上,高校代表們表示,信息公開和“陽光招生”,可以使人際關系網形同虛設,誰也不敢違規操作。依法公開的機制,維護了考生的信息知情權、公平競爭權、志愿選擇權,大大提高了政府管理的誠信度、國家招生考試的公信度和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加大信息公開的透明度,是最好的消毒劑。
鏈接:加大信息公開和信息公示力度
《規定》中指出,需公開公示的信息,應分別在省級招辦、有關高等學校的網站,以及市縣級招辦、考生所在學校公開公示。其中,考生的統考成績、本省統考各錄取批次控制分數線、填報志愿和錄取時間安排、各錄取批次高等學校的投檔結果、各錄取批次高等學校未完成的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結果查詢等,由省級招辦在其網站上公布。取得報名資格、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資格、特殊類型招生省級測試合格資格的考生名單,除由省級招辦在其網站上公示以外,屬社會考生的,由所在市縣級招辦在辦公地點的公告欄內再次公示;屬應屆畢業考生的,由所在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內公告欄和考生所在班級再次公示。取得特殊類型招生高等學校測試合格的考生名單,有關高等學校在其網站上公示后,須抄送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同時公示。
(責任編輯:王曉冬)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