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措施拒絕潛規則各省規則各不同(2)
重慶市三好學生
優秀學生干部不再加分
本報重慶5月24日電(記者侯露露)記者從重慶市教委了解到:自2009年起,重慶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去年9月,重慶市教委、市招辦聯合下發通知,對高考加分政策進行了調整。其中規定,從2009年起,取消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加分規定,僅保留獲市級優秀學生稱號和高中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并獲得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獎勵者加20分的政策。
通知還規定,2009年起,高中五學科奧賽省賽區一等獎獲得者調整為報考在渝高校加20分;2011年起,省賽區一等獎獲得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但高中五學科奧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加分政策不變。
針對近年來部分體育尖子生成績弄虛作假的現象,重慶著重對體育加分政策進行了調整:2009年起,享受加分的市級比賽由13項減少為11項,取消跆拳道、散打項目。同時,取消網球、羽毛球、乒乓球雙打成績加分;足球加分從每隊申報15名減少為11名;排球、乒乓球加分均從名次前8名減少為前6名。
重慶市教委一位負責人表示,“總的原則是,加分越少越好,范圍越窄越好,盡量減少通過不當加分造成的不公平,減少鉆空子現象!
廣東取消運動尖子
50分加分檔次
本報廣州5月24日電(記者賀林平)今年,廣東省進一步規范了體育尖子加分政策,從原來的50分和20分兩個檔次調整為20分一個檔次,經測試和專家組審核,運動尖子可加20分。
同時,為鼓勵中等職業學校加強技能培訓,提高學生的實際操作水平,廣東在中職生升學方面做出了特殊規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院長楊開喬介紹說,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獲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和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者,可免試進入省內高職院校相應專業就讀;獲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二等獎者,在省內高職院校錄取時,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獲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三等獎者,在省內高職院校錄取時,加10分投檔。
按規定,凡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必須由考生所在學校和省招生辦公室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關照顧政策。發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加分和錄取資格。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