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商務師《專業知識》系統輔導(三十六)
來源:國際商務師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7-30 15:50:01
一、歐洲貨幣體系的主要內容
1、創立歐洲貨幣單位——歐洲貨幣單位是成員國貨幣組成的一籃子貨幣。各國貨幣在歐洲貨幣單位重所占的法定比重和含量,根據該國在歐共體內部貿易所占比重和國內生產總值確定,并且每5年根據客觀情況進行調整。
2、建立歐洲匯率機制——歐洲匯率機制的作用是穩定匯率。各參加國使本國貨幣與歐洲貨幣單位保持一個可調整的谷底逆光比價,即中心匯率,并據此算出彼此間的匯率。
3、設立歐洲貨幣基金——各參加國繳納20%的黃金外匯儲備作為基金的資金來源,并以此作為歐洲貨幣單位的發行準備。
4、各成員國在資金困難時,可以直接向歐洲貨幣基金申請貸款:
(1) 短期貸款——總額為140億歐洲貨幣單位,期限為3~6個月,可延長至9個月。
。2) 中期信貸——總額為110億歐洲貨幣單位,期限為2~5年。
二、歐洲經濟貨幣聯盟
1、歐元啟動時間表
從2002年7月1日起,歐元成為歐元區唯一的法定貨幣。各成員國貨幣退出流通,實現單一貨幣流通。
2、歐洲中央銀行
歐洲中央銀行于1998年7月1日正式開始運作,從1999年1月1日起行使各成員國上交的制定貨幣政策、匯率政策與貨幣法律的權力。這樣,歐洲中央銀行體系就由兩個層次組成:歐洲中央銀行和各成員國中央銀行。歐洲中央銀行是決策機構,各國中央銀行是執行機構。
歐洲中央銀行獨立于歐盟機構和成員國政府之外,馬約規定,歐洲中央銀行、歐洲經濟貨幣聯盟成員國中央銀行及其決策機構不得向任何機構、組織、成員國政府以及其他機構尋求或接受指令,不得為成員國政府財政赤字提供資金融通和任何信貸便利。
歐洲中央銀行具有法人身份,資本金為500億歐元,成語國根據人口和國內生產總值的多少向中央銀行繳納股本。此外,各成員國中央銀行還要向歐洲中央銀行繳存總額為500億歐元的外匯儲備資產,各成員國繳納的比例按照其繳納的中央銀行股本的份額來確定。歐洲中央銀行有權持有、管理和運用這些外匯儲備資產,各成員國中央銀行相應擁有其所繳納外匯資產的債權。
歐洲中央銀行的目標是保持物價穩定,具體任務是:
(1) 制定和執行歐洲經濟貨幣聯盟統一的貨幣政策;
。2) 從事外匯市場操作,穩定歐元匯率;
。3) 持有并管理成員國提供的外匯儲備資產;
。4) 促進支付系統的平穩運行;
。5) 支持各國金融監管機構對有關信用機構的審慎監管,保障各項維護金融體系穩定的政策得到貫徹;
。6) 收集必要的經濟信息;
。7) 就法律方面的事宜為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及各國管理當局提供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