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商務師考試綜合輔導資料(5)
來源:育路國際商務師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5-11 14: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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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師考試輔導:出口信貸
一、 出口信貸的概念和特點
1. 出口信貸是一種國際信貸方式,是一國為了支持和擴大本國大型機械、成套設備、大型工程項目等的出口,加強國際競爭能力,以對本國的出口給予利息補貼并提供信貸擔保的辦法,鼓勵本國的銀行對本國出口商或外國進口商(或其銀行)提供利率較低的貸款,以解決本國出口商資金周轉的困難,或滿足國外進口商對本國出口商支付貨款需要的一種融資方式。
2. 出口信貸的主要特點:
第一,出口信貸的利率一般低于相同條件資金貸放的市場利率,利差由國家貼補。
第二,出口信貸的發放與信貸保險相結合。
由于中長期對外貿易信貸償還期限長、金額大,發放貸款的銀行存在著較大的風險。發達國家一般都設有國家信貸保險機構,對銀行發放的中長期貸款給予擔保。如發生貸款不能收回的情況,信貸保險機構利用國家資金給予賠償。風險由國家負擔,利潤由銀行獲得。可以說,出口信貸包括保險和融資兩方面內容,其中保險為基礎,融資為核心。
第三,國家成立專門發放出口信貸的機構,制定政策,管理與分配國際信貸資金,特別是中長期信貸資金。
(2004年試題)
出口信貸的主要特點有(ABCD)
A、利率一般低于同類市場利率
B、利差國家補貼
C、信貸發放與信貸保險相結合
D、由國家成立專門機構發放
E、利率實現市場化
二、出口信貸的主要形式
(一)賣方信貸
1、定義:在大型機械設備與成套設備貿易中,為便于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出賣設備,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對出口商提供的信貸稱為賣方信貸。
2、流程:發放賣方信貸的程序和做法如下:
(1)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向進口商出售大型機械設備或成套設備。在這種情況下,出口商簽訂合同后,進口商先支付10%~15%的定金,在分批交貨驗收和保證期滿時,再分期付給10%~15%的貨款,其余70%~80%的貨款在全部交貨后若干年內分期償還(一般每半年還款一次),并付給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
(2)出口商向其所在地銀行借貸款,簽訂貸款協議,以融通資金。
(3)進口商隨同利息分期償還出口商貨款后,根據貸款協議,出口商再用以償還其從銀行取得的貸款。
3、賣方信貸與延期付款的區別
首先,兩者之間的當事人(關系人)不同,前者銀行與工商企業之間的關系,后者是工商企業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