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商務師考試專業知識輔導資料3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3-02 16:17:48
三、合伙企業的解散——協議解散和依法解散(了解)
1. 協議解散——合伙企業依合伙人之間的協議而解散,可以是在合伙合同中約定合伙期限,當期限屆滿時就宣告解散,也可以是在事后另行達成協議,宣告合伙企業解散。
2. 依法解散——合伙企業依照法律規定而解散。
注:我國《合伙企業法》認為,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① 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② 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③ 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④ 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⑤ 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⑥ 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⑦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