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理論與實務貨物貿易多邊協議資料三
來源:發布時間:2010-10-29 14:41:57
(七)原產地規則協議
原產地規則是各國為了確定貨物原產地而采取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其核心是判定貨物原產地的具體標準,即原產地標準。
原產地規則包括原產地標準、直接運輸規則和書面證明。協議適用于所有用于非優惠性商業政策措施的原產地規則,而不是關于關稅優惠(普惠制)保證的原產地規則。協議旨在進行除關稅優惠之外的原產地規則的長期協調,保證這些規則本身不構成不必要的貿易壁壘,使原產地規則以一種公正的、透明的、可預見的、一致的和無歧視的方式制訂并實施。
(單選)
1.《原產地規則協議》目前確定的產品原產地規則的適用范圍是:
A. 僅適用于優惠貿易條件下原產地的確定
B. 僅包含了適用于非優惠貿易的原產地規則
C. 既適用于優惠貿易條件下原產地的確定,又包含了適用于非優惠貿易的原產地規則
D.以上說法都不對
答案:B
(八)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
(九)《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議》
(十)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
(十一)反傾銷協議
實施反傾銷措施必須具備的基本要件是傾銷、損害、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
1.傾銷的確定。傾銷是指一項產品的出口價格在正常的貿易過程中,低于出口成員國內消費的同類產品的可比價格,即以低于其正常價值進入另一成員的市場。協議規定可以采取三種辦法來確定“正常價值”,即國內的銷售價格、向第三國的出口價格和結構價格。
2.損害的確定。損害分為三種情況:對進口成員生產同類產品的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和對進口成員生產同類產品的產業構成實質損害威脅,或進口成員建立生產同類產品的相關產業受到實質阻礙。
3.傾銷與損害的因果關系的認定。損害認定應根據確實的證據證明損害是因進口產品的傾銷造成的,即進口產品的傾銷與進口成員產業所受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多選題:(03年考題)
實施反傾銷的基本條件是( )。
A.傾銷的確定
B.損害的確定
C.傾銷與損害的因果關系的認定
答案:ABC
例:
某產品的傾銷幅度為30%,則進口國對該進口產品征收的反傾銷稅最高為:
A. 15%
B. 30%
C. 60%
D.90%
答案:B
(十二)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
補貼是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對企業提供的財政資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價格支持,使企業或產業得到了利益。補貼可以引起三種損害:一成員的補貼損害進口成員的某一國內產業;另一成員的出口商與給予補貼成員的出口商在第三成員境內競爭時,前者會受到損害;一成員的國內補貼會損害在該成員國內市場競爭的其他成員的出口商。
反補貼措施是指進口成員主管機構根據國內相關產業的申請,對受補貼的進口產品進行反補貼調查,并采取征收反補貼稅或承諾等方式,抵消進口產品所享受的補貼,恢復公平競爭,保護受到損害的國內產業。協議對反補貼的救濟措施,采用了雙軌制的救濟制度:一是直接通過爭端解決機制;二是通過本國反補貼措施的程序,征收反補貼稅。
例:
1、禁止性補貼稱為( )
A、紅燈補貼 B、黃燈補貼 C、綠燈補貼 D、藍燈補貼
答案:A
解釋:禁止性補貼稱為“紅燈補貼”;可起訴的補貼稱為“黃燈補貼”;不可起訴的補貼“綠燈補貼”。
(十三)保障措施協議
保障措施是指某一成員在進口激增并對其國內相關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時,采取的進口限制措施。它具有三個特點:它是對其他成員正當貿易行為而實施的;保障措施的非歧視性;保障措施的實施須經必要的程序,并有產品范圍、實施時間和實施程序的限制。
協議規定了成員實施保障措施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某項產品的進口激增、進口激增是由于不可預見的情況和成員履行世貿組織義務的結果、進口激增對國內生產同類產品或直接競爭產品的產業造成了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的威脅。實施保障措施可以提高關稅、數量限制和關稅配額等形式。
1.WTO對實施保障措施規定的主要形式有:
A. 禁止出口
B. 數量限制
C. 實施出口配額
D.提高關稅
E. 實施關稅配額
答案: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