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商務理論與實務貿易管理行政手段五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11-03 17:24:07
五、進出口外匯管理
外匯管理是指一國政府授權國家的貨幣管理當局或其他機構,對外匯的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等實行的控制和管制行為。一國實施外匯管理主要是為了平衡國際收支、保持匯率穩定、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促進對外貿易和經濟的健康發展。
外匯管理包括:經常項目管理、資本項目管理、儲備項目管理、匯率管理、外匯市場管理等。經常項目管理又包括貿易外匯管理和非貿易外匯管理。貿易外匯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必須調回境內;二是對貿易項下外匯支付不予限制;三是實行以事后監管為主的真實性審核。
中國貿易外匯管理具體表現為實行銀行結匯制、銀行售付匯制、出口收匯核銷制度、進口付匯核銷制度、貿易外匯賬戶管理制度。
(單選)我國對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實行:
A.銀行售匯制
B. 銀行結匯制
C.銀行核銷制
D.銀行監管制
答案:B
六、進出口商品檢驗管理
進出口商品檢驗管理是指國家商檢機構和經國家商檢部門許可的檢驗機構,根據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護環境、防止欺詐行為、維護國家安全的原則,依法對進出口商品實施檢驗。
(一)進出口商品檢驗機構及其任務(識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主管全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 我國商檢機構的主要任務是:
1.實施法定檢驗
進出口商品檢驗分為法定檢驗和抽查檢驗兩大類。法定檢驗是指國家商檢局根據對外貿易發展的需要,對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進出口商品實施強制檢驗。
2.實施監督管理
商檢機構對法定檢驗以外的進出口商品,可以抽查檢驗并實施監督管理。
3.提供公證鑒定服務
國家商檢局、商檢機構指定的檢驗機構以及經國家商檢局批準的其他檢驗機構,可以接受對外貿易關系人以及國內外有關單件或者外國檢驗機構的委托,辦理規定范圍內的進出口商品鑒定件好,簽發鑒定證書。
(二)進出口商品檢驗的內容和程序
關于進出口商品檢驗的內容,《商檢法》第6條規定:“商檢機構實施進出口商品檢驗的內容,包括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以及是否符合安全、衛生要求。”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辦理進出口商品檢驗主要經過報驗、檢驗、出證三個步驟。
(多選)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的主要內容是:
A.商品數量
B. 商品質量
C.商品款式
D.商品包裝
E. 商品規格
答案:A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