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2010年國際商務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通知
來源:來源于網絡發布時間:2010-04-19 17:54:43
甬人專〔2010〕48號
關于做好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
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事局,寧波保稅區、國家高新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杭州灣新區人事勞動局,大榭開發區人事局,市屬各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在甬省部屬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浙江省外經貿培訓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10〕15號),現就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9月11日上午8:30-11:30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
外經貿綜合業務(從業)
下午2:00-5:00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
外經貿外語筆試(從業,英、俄、日、法)
9月12日上午8:30開始 外經貿外語口試
(從業,英、俄、日、法,每人10分鐘)
二、報考條件和范圍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1、報考外銷員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以上學歷;
(2)國際商務專業2010年應屆中專畢業生;
(3)外經貿專業2010年大專、本科應屆畢業生。
2、報考國際商務師的人員,除必須取得有效期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及以上的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8年。
(二)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2010年12月31日。
(三)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三、考試形式及答題要求
《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外經貿綜合業務》(從業)3科目試題題型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字跡鋼筆或水筆在試卷上作答。《外經貿外語筆試》(從業,英、俄、日、法)科目主觀題和客觀題全部用黑色字跡鋼筆或水筆在試卷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不得使用涂改帶(液)。答題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四、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條件
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或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都必須一次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五、報名方式及要求
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統一定于4月28日至5月12日。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上傳照片的要求為2008年以后拍攝的免冠白底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和高比例為:1:1.4,照片文件信息量應為10-20k之間,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電子照片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的“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聯系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傳真)。
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需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前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是否準確,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則責任自負)和“網上交費通知單”(附件1)。《報名表》上須粘貼與網上上傳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證件照1張,并在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及業務主管部門(其中檔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檔案存放部門蓋章)初審同意后,于5月11日至13日到市人事考試辦公室(柳汀街557號人才大廈一樓人事服務大廳考試辦公室窗口。聯系電話: 87134800、87145993)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縣(市)、區考生在當地人事(人事勞動)部門指定的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
現場辦理確認手續時,考生須提供下列材料:
1、考生在網絡報名時下載的有報名序號并由本人簽字的報名表和網上交費通知單;
2、2008年以后拍攝的與上傳的電子照片同一底片的免冠白底正面二寸彩色證件照一張(貼于報名表相應位置);
報名參加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者另須提供:
中專以上學歷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原件及復印件或相關的2010年應屆畢業生證明(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報名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者還須提供:
1、在有效期限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及以上的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試成績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聘任書原件及復印件;
3、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見附件2);
4、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重考人員,只需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原準考證(或成績單)和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香港、澳門居民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證書、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
6、臺灣居民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證書、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審查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由經辦人確認、簽字并加蓋公章。
市人事考試辦公室及縣(市)、區報名確認點收到考生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后,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和報考程序者,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沒有蓋章的無效)并退回給報考人員。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5月28日至6月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可于9月8日至1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或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網上報名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1、下載打印報名表前請考生務必認真核對所有填報的信息是否準確,打印后一律不得再作更改,報錯的結果由考生自負。
2、已通過網絡報名,但未按時到現場接受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時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3、考生必須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或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六、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定,筆試科目考務費按每人每科目45元收取,外經貿外語口試費每人40元收取。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由監考人員發給。
七、組織管理
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組織工作由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負責,教材訂購由市外經貿局負責,需要訂書的考生請與市外經貿培訓中心聯系(聯系人: 趙老師,電話:87317813、87319755,地址:中山西路11號海曙大廈9樓908)。
各縣(市、區)人事與外經貿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嚴格掌握報考條件,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附件:
1.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上交費通知單
2.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上交費通知單
報名序號:
(身份證號: ):
請您持本通知單及報名表等相關材料于5月11日至13日到當地人事勞動社會保障(人事)和外經貿部門指定的報考條件審查點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經現場審查通過,本通知單已蓋章確認的,請務必于5月28日至6月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或報考條件審查未通過的,不能進行網上交費。
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聯系電話:0571-88396764
監督電話:0571-88396651
傳 真: 0571-88396652
××報考條件審查部門(蓋章有效)
二0一0年五月 日
溫馨提示:
1、報考人員在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本人簽名和單位初審蓋章的《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學歷(學位)證書、有效期限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的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
2、各市和省直報考條件審查點聯系電話及地址,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3、網上交費需使用已開通網上銀行的本人或他人的工行、建行、農行、招商、廣發或光大等銀行卡(銀聯),可共用一張銀行卡逐一代他人在網上交費;
4、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考試(9月11日)前3日內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請妥善保存好本通知單。
附件2:
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茲有我單位 同志,已累計從事外經貿專業工作或外經貿專業相關工作共 年,其主要工作經歷如下:
起 止 年 月 |
在何單位 |
任何專業技術職務 |
從事何種專業技術工作 |
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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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同志在工作期間,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無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特此證明,并對真實性負責。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