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南省政法干警考試公告
來源:發布時間:2012-08-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三、筆試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
(一)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
1、考試科目:
(1)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申論
2、考試范圍
公共科目考試范圍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國際互聯網上查詢。
3、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4、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申 論 |
考試時間 |
2012年9月15日 上午09:00—11:00時 |
2012年9月15日 下午14:00—16:30時 |
(二)教育入學考試:
1、考試科目
(1)專科層次: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2)本科層次:民法學;
(3)法律碩士:專業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和專業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
2、考試范圍
考試范圍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刊登在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專網(網址:http://zf.chsi.com.cn),考生可登錄該網站查閱或下載。
3、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4、教育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考試 時間 |
專科層次 (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專科) |
本科層次(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 |
法律碩士(法學) |
9月16日 上午 | 文化綜合 (歷史、地理、政治) 09:00-11:30時 | 民法學 09:00-11:30時 | 專業綜合Ι (刑法學、民法學) 09:00-12:00時 |
9月16日 下午 | 專業綜合Ⅱ (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 14:00-17:00時 |
(三)筆試開考比例:
參加筆試考試人數與職位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不足比例的取消崗位或減少招錄職位數。
(四)筆試成績合成:
鼓勵高學歷退役士兵報考試點班,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后報考試點班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少數民族人員報考少數民族自治縣(市)職位的,按本人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的5%給予加分,“四類人員”不予以加分。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