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輔導33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02-14
1Z301190了解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主要內容
1Z301191建設工程勘察與設計任務的發包
除有特定要求的一些項目在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直接發包外,工程建設勘察、設計任務都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采用招標發包方式進行。
國務院頒發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規定,可以直接發包的工程建設勘察、設計項目有:
1)采用特定的專利或專有技術的;
2)建筑藝術造型有特定要求的;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
發包方可以將整個工程建設勘察設計發包給一個勘察、設計單位;也可以將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分別發包給幾個勘察、設計單位。
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單位不得將所承攬的工程建設勘察、設計任務進行轉包。但經發包方書面同意后,可將除工程建設主體部分外的其他部分的勘察、設計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其他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單位。
1Z301l9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的監督管理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對全國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內跨部門、跨地區承攬勘察、設計業務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設置障礙,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任何費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進行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都有權檢舉、控告、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