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輔導21
來源:中大網校發(fā)布時間:2012-02-14
1Z301122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章明確了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1)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不得將工程肢解發(fā)包。
(2)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進行招標。
(3)建設單位不得對承包單位的建設活動進行不合理干預。
(4)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使用。
(5)對必須實行監(jiān)理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進行監(jiān)理。
(6)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之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工程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
(7)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要有設計方案。
(8)建設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組織竣工驗收,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1Z301123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章明確了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1)勘察、設計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不得轉包或違法分包所承攬的工程。
(2)勘察、設計單位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應當在設計文件上簽字,對設計文件負責。
(3)設計單位應當根據(jù)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建設工程設計。
(4)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等外,設計單位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1Z301124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章明確了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1)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2)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違法分包工程。
(3)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4)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5)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在建設單位或工程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督下現(xiàn)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7)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承包單位應履行保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