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省選調生選拔工作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5-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有關要求,大力培養經過實踐鍛煉、具有基層工作經驗的優秀年輕干部,為建設經濟強省、和諧河北提供人才支撐和有力保證,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研究決定,2012年繼續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
2012年全省計劃選拔選調生681名,其中,從全國普通高校應屆大學畢業生中選調462名(石家莊市60名,承德市45名,張家口市70名,秦皇島市21名,唐山市31名,廊坊市18名,保定市60名,滄州市80名,衡水市32名,邢臺市30名,邯鄲市15名);從河北省有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歷人員中選調219名(石家莊市20名,承德市25名,張家口市30名,秦皇島市9名,唐山市21名,廊坊市8名,保定市34名,滄州市40名,衡水市13名,邢臺市10名,邯鄲市9名)。
二、選調條件
(一)全國普通高校應屆大學畢業生報考選調生的條件
(1)全國普通高校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學習成績優良,具備授予學士以上學位條件。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畢業生不列入選調范圍。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在大學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過班級以上學生干部(不包括各類協會、研究小組負責人),有較強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非中共黨員或未擔任過學生干部的碩士及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參加選調。
(3)本科生年齡一般在25周歲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在28周歲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
(4)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身心健康,適應基層工作需要。
(5)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以及在校學習期間受過各種處分的畢業生不得參加選調。
(二)河北省有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歷人員報考選調生的條件
(1)河北省省、市、縣2010年及以前選聘、目前在崗的大學生“村官”,聘期內表現優秀,考核稱職。河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大學生志愿者健康行動計劃)”人員,2012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
(2)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非中共黨員的碩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參加選調。
(4)年齡一般在32周歲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
(5)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身心健康,適應基層工作需要。
(6)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以及在校學習或工作期間受過各種處分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三、選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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