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經濟講義131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9-01
1Z103076索賠與現場簽證的方法
索賠的方法
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非己方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損失,向對方提出補償的要求。建設工程施工中的索賠是發、承包雙方行使正當權利的行為,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索賠,發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賠。
(一)索賠的成立條件
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和有效證據,并應符合合同的相關約定。由此可看出任何索賠事件成立必須滿足其三要素:正當的索賠理由;有效的索賠證據;在合同約定的時間時限內提出。 、
索賠證據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真實性;全面性;關聯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二)索賠處理程序
1.承包人索賠的處理
若承包人認為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經濟損失,承包人應在確認該事件發生后,按合同約定向發包人發出索賠通知。發包人在收到最終索賠報告后并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復,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承包人索賠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2)發包人指定專人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3)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申請表;
(4)發包人指定的專人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表,符合索賠條件時予以受理;
(5)發包人指定的專人進行費用索賠核對,經造價工程師復核索賠金額后,與承包人協商確定并由發包人批準;
(6)發包人指定的專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詳細資料。
若承包人的費用索賠與工程延期索賠要求相關聯時,發包人在作出費用索賠的批準決定時,應結合工程延期的批準,綜合作出費用索賠和工程延期的決定。發、承包雙方確認的索賠費用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
2.發包人索賠的處理
若發包人認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額外損失,發包人應在確認引起索賠的事件后,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發出索賠通知。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索賠通知后并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向發包人作出答復,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當合同中對此未作具體約定時,按以下規定辦理:
(1)發包人應在確認引起索賠的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承包人發出索賠通知,否則,承包人免除該索賠的全部責任。
(2)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索賠報告后的28天內,應作出回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并附具體意見,如在收到索賠報告后的28天內,未向發包人作出答復,視為該項索賠報告已經認可。
(一)索賠的計算方法
1.索賠費用的組成
索賠費用的組成與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組成相似,一般包括以下兒個方面:
(1)人工費。包括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停工損失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損失費等累計,其中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應按照計日工費計算,而停工損失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損失費按窩工費計算,窩工費的標準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
(2)設備費。可采用機械臺班費、機械折舊費、設備租賃費等幾種形式。當工作內容增加引起的設備費索賠時,設備費的標準按照機械臺班費計算。因窩工引起的設備費索賠,當施工機械屬于施工企業自有時,按照機械折舊費計算索賠費用;當施工機械是施工企業從外部租賃時,索賠費用的標準按照設備租賃費計算。
(3)材料費。包括索賠事件引起的材料用量增加、材料價格大幅度上漲、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而引起的材料價格上漲和材料超期存儲費用。
(4)管理費。此項又可分為現場管理費和企業管理費兩部分,由于二者的計算方法不一樣,所以在審核過程中應區別對待。
(5)利潤。對工程范圍、工作內容變更等引起的索賠,承包人可按原報價單中的利潤百分率計算利潤。
(6)遲延付款利息。發包人未按約定時間進行付款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遲延付款的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