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土建工程)施工質量保證資料的形成和編制百問百答17
來源:發布時間:2008-11-07
5.51.問:《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復單》(監表2)對附件有什么要求?
答:《工程分項開工申請批復單》是為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的順利進行,由施工承包人在擬開始施工的分項工程各項準備工作已完成,具備了可以施工的條件后,向監理工程師申請批準開工的報告文件,它要求的主要附件有: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藝等)、原材料進場數量及質量保證、進場復檢試驗資料、用于施工的標準試驗資料,人員、機械進場資料、施工測量放樣資料等,經監理工程師檢查、核對批準后方可開始施工。
5.52.問:試驗資料應具有哪些主要內容?
答:根據《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 077—95)規定試驗資料主要應具有以下五項:
⑴ 驗證試驗:是對原材料或商品構件進行預先鑒定,以決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它包括訂貨及進場前檢驗、進場后抽檢、施工中抽檢。
⑵ 標準試驗:是對各項工程的內在品質進行施工前的數據采集,是控制和指導施工的科學依據,包括各種標準擊實試驗、集料的級配試驗、混合料的配合比試驗、結構的強度試驗等。
⑶ 工藝試驗:是依據技術規范的規定,在動工之前對路基、路面、樁基、軟土地基處治及其他需要通過預先試驗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項工程預先進行工藝試驗,然后依其試驗結果全面指導施工。
⑷ 抽樣試驗:是對各項工程實施中的實際內在品質進行符合性的檢查,內容應包括各種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實度、混凝土及瀝青混凝土的強度等的測定和試驗。
⑸ 驗收試驗:是對各項已完工程的實際內在品質作出評定,它包括如鉆芯抽樣、彎沉、抗滑、橋梁動靜載試驗等內容。
以上各項試驗具體要求內容可參照《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及按設計和監理(或業主)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