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安全監理現狀與對策(一)
來源:發布時間:2008-10-17 15:38:18
我國從1988年正式推行工程建設監理至今已走過十七年歷程,監理企業成為工程建設不可缺少的責任主體之一,為國家各項工程建設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發揮了重要作用。2004年國務院針對我國近年來工程建設安全事故多發的嚴峻形勢,及時制定頒布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參與工程建設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明確規定了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2005年云南省又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了《云南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規定了監理單位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具體職責權限。我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對安全監理工作十分重視,及時組織全體員工學習文件,制訂相應的管理規章制度,指導項目部編制安全監理方案及細則,加大對現場安全監理工作的巡檢和考核力度。項目部安全監理工作得到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轉。但從總體來看,安全監理工作仍然是較薄弱環節。
一、安全監理現狀
1、對安全監理認識不到位,沒有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對監理而言,安全監理是個新生事物,不少監理人員對此項業務的開展存在不理解及錯誤觀念,認為生產安全的管理主要是施工單位的責任,與監理關系不大,最多只能起到社會監督的義務。因此在監理工作中把安全監理工作視為額外工作;可做可不做。在前段時間對各項目監理部的巡檢、考核中發現,不少項目部“監理日記”中沒有關于安全文明生產的記錄,或者只有幾句無追溯性的文字。即使發現了存在安全隱患亦不去跟蹤、封閉,使隱患長時間,往往是公司或政府有關部門到現場進行檢查,查出安全隱患,同時監理也存在監督不力的問題,要求監理加強管理力度,監督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時,才不得不采取臨時性措施,安全監理工作處于被動狀態。
2、不注重法律、法規的學習有不少監理人員以施工現場監理工作太忙為由,對公司發下去的文件包中的大部分文件不閱讀,甚至長期放在文件柜中無人問津,有的根本就不知道文件包中有何文件。個別總監長期不組織安排項目部人員學習,對安全生產監理應承擔什么責任,如何進行安全監理一知半解,知之甚少,思想意識上始終停留在“三控兩管一協調”上,安全監理工作的開展更無從談起。
3、風險意識差我們所從事的工程監理工作現場,通常都是安全事故多發性的生產活動場所,安全隱患無處不在,隨時都有可能釀成安全事故,給國家、集體和個人帶來生命財產損失。面對這樣的高風險認識不到,麻木不仁,有的抱著僥幸心理,總以為不至于出安全事故,即使出了事故,歸根到底是施工單位的事,對監理來說大不了做個檢查了事。在對項目監理部巡查中發現,有的監理人員在日記上記述了存在的安全隱患,即沒有督促整改又沒有跟蹤封閉,最后不了了之。試想,萬一隱患釀成安全事故,根據監理日記記錄的情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監理單位和人員必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作為一個現場監理人員應提高自身風險意識,認真做好安全監理工作,最大限度地規避風險。
4、監理人員的安全知識和經驗不足監理人員絕大多數沒有從事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也沒有參加過安全知識的專門學習培訓,存在對安全生產法規、各種安全操作規程不熟悉,缺少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經驗,尤其是剛參加工作的新員工,安全監理工作更是一片空白。在這種情況下,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日常監理工作中,就很難做到及時、準確地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在他們的眼中一切平安無事,一旦釀成安全事故,才恍然大悟,為時已晚。
5、不盡職、不作為在安全監理工作中,不按法規、規范、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認真盡職盡責地對施工過程各環節進行安全檢查或旁站,對安全隱患不嚴格地監督施工單位整改,對施工單位的特殊工種上崗資質、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安全措施、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管理體系、規章制度和大型施工機械備案情況等,沒有認真進行審查;對施工現場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有的只口頭上跟現場工人隨便說一下,事后就不再過問。有的監理人員說:“我已經跟施工單位的人說了,他們不整改我也沒有辦法”。表面上看好像已經盡職了,然而按《云南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所規定的職責遠遠沒有做到,這是一種極不負責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