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考試《建設工程質量控制》難點解答二
來源:發布時間:2008-10-06
知識點:工程質量保修制度
1.【問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解答】答案是B
根據教材12頁,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2年。
2. 【問題】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裝修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
A.2年和3年 B.5年和合理使用年限
C.2年和5年 D.2年和合理使用年限
【解答】答案是D
根據教材12頁,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2年。主體結構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問題】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 )。
A.質量保證書 B. 咨詢評估書
C.使用說明書 D.質量保修書
【解答】答案是D
根據《質量管理條例》第16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39條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
4.【問題】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應當由( )。
A.法律直接規定 B.發包人與承包人自主決定
C.法律規定和發承包人雙方約定 D.發包人規定
【解答】答案是C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雙方約定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都規定了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而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5.【問題】建設工程承包單位的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 )等。
A.主體 B.范圍 C.內容 D.期限 E.責任
【解答】答案是BDE
根據教材12頁工程質量保修制度,質量保修書中應明確建設工程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
【復習提示】
1.保修期限是必須要掌握的,要注意的是供熱與供冷系統,是2個采暖期、供冷期,而不是2年。剩下的三項就容易記憶了,主體和基礎保修期限是最長的,為合理使用年限;防水工程一般也稍長一些,為5年;涉及到管線(電氣管線、給排水管線)、設備安裝和裝修的時間稍短為2年。
2.保修范圍也是重點,要注意都有哪些項目在保修范圍之內。
3.保修責任近幾年在案例分析中有所涉及,這個責任分成兩塊:一個是維修責任,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質量問題,施工單位都有維修義務;一個是經濟責任,誰的責任誰承擔經濟損失,不可抗力的責任按照國家政策分擔。
4.還有要注意的是保修期限(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相關法規中涉及的規定也要熟悉:《建筑法》第62條、第75條、第80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32條、第39-42條、第66條;《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第5、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