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關于組織全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來源:發布時間:2008-05-07
東醫考辦發[2007]1號
各縣區衛生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醫考辦文件要求,現就2007年全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資格
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符合《關于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的通知》》(衛醫發[2006]125號)、《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和《衛生部辦公廳關于計劃生育系統專業醫務人員醫師資格考試學歷依據問題的復函》(衛辦科教函[2003]30號)等所規定的條件。
二、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兩個步驟。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07年3月25日-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2、網址:www.nmec.org.cn
3、報名須知及填表說明見網上說明。
(二)現場確認
1、時間:2007年4月10日-4月25日。
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東營區:4月10日-12日;
河口區:4月13日-14日;廣饒縣:4月15日-16日;墾利縣:4月17日-18日;利津縣:4月19日-20日;市直有關單位:4月21日-23日。
2、地點:東營市衛生培訓中心四樓大教室(東營市東城黃河路216號),訪問網址:東營衛生信息網。聯系電話:0546-8327850。
三、報名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1份;
4、《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1份;
5、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還須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大專和中專學歷的分別提交連續從事執業助理醫師工作滿兩年、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在個體醫療機構或民營醫療機構工作或試用的考生,提交指導執業醫師《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及《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試用期崗位專業應與指導執業醫師的執業范圍一致);《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復印件。
四、報名及考試費用
按照山東省物價局、財政廳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報名時一并繳納,其中執業醫師:422元;執業助理醫師:306元。
該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各縣區衛生局、各有關單位要認真組織,把考試信息及有關要求迅速通知到各醫療衛生單位和具備考試資格的人員。報名實行責任追究制,凡不按規定為考生出具虛假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二○○七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