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東省公務員面試考官守則
來源:山東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時間:2008-04-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08年山東省公務員面試考官守則
一、每場面試開始前30分鐘,考官要根據面試分組到達考場,做好面試準備工作,熟悉面試程序和結構化面試評分表等有關材料。
二、考官應正確理解和掌握面試試題的含義及測評標準,獨立、客觀地打分。打分時不能互相商量或暗示,不能打“關系分、人情分”。考官與考生間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應主動向主考官提出回避。
三、考官在測評中應嚴格按照面試規定的時間和程序進行,以保證所有的考生均在同等的條件下接受測評,避免因考官的因素影響測評結果。
四、面試過程中,考官要忠于職守,不得離開面試考場,不得與無關人員進行交談或進行與面試無關的活動。
五、考官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面試測評標準”、“面試題目及答題標準”等與面試相關的內容,面試材料用完后由工作人員負責收回。
六、在封閉面試期間,考官不得接待來訪,不得私自外出,個人所帶通訊工具應交監督人員統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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