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發放深圳監理工程師合格證書的通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3-01-31
參加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
2012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定于即日起發放,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范圍
在深圳市報名參加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2012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考試合格并符合報考條件且證書及報名表已下發到我院的考生。
二、集中發放時間
2013年1月30日至2月5日(期間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未能在此期間領取到證書的考生,請在春節上班后領取。
三、發放地點
深圳市考試院(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東二樓)。
四、有關要求
因本資格考試已由省主管部門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復審,因此不再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市考試院報名大廳審核發證窗口領取證書和報名發證登記表。因故不能本人領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領,代領人除須提供合格考生的身份證原件外,代領人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才能代領證書和報名發證登記表。
五、注意事項
報名發證登記表作為考試檔案,領取后需存入考生個人人事檔案并妥善保管,切勿遺失,損壞、遺失后果自負。
深圳市考試院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