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龍江公務員考試科目及時間
來源:育路公務員考試網發布時間:2013-01-3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筆試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筆試,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負責組織。
1、公共科目筆試
報考一般性職位的人員只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滿分為100分。
2、專業科目考試
(1)報考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部門特殊職位的人員,需分別參加《公安專業基礎知識》、《檢察專業基礎知識》、《審判專業基礎知識》、《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崗位基礎知識》等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專業科目每科滿分為100分。
(2)報考涉密等部門特殊職位的人員,需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
3、筆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按百分計。
(1)一般職位考生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
(2)參加公檢法司專業科目考試的考生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2+申論成績×2+專業科目考試成績)÷5
(3)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考生的筆試總成績計算辦法另行確定。
4、筆試時間及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定于2013年4月13日;
專業科目筆試時間定于2013年4月14日。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5、筆試分數線確定
筆試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對縣鄉機關及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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