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級建造師考試《項目管理》復習筆記(10)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3-01-28
1、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2、違法分包: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未經建設單位認可分包;主體結構分包分包單位再分包。
3、轉包: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全部建設或將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他人承包的行為。
4、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振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由承包人承擔。
5、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承包人認可后實施,承包人承擔費用。
6、勞務分包第三方保險、材料設備保險,承包人辦理。
7、勞務分包人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8、勞務報酬方式:固定;計時單價;計件單價。均含管理費、勞務報酬最終支付:全部完成,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進行最終支付。承包人收到結算資料后14天內核實,確認后14天內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9、投標保證金為投標價的2%左右,最高不超過80萬元。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超出投標有效期30天。
10、履約擔保形式:銀行保函、履約擔保書、保留金。
11、銀行履約保函為合同金額10%左右。
12、無條件的保函:在承包人沒有實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義務時,發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證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違約,就可對銀行保函進行收兌。
13、履約擔保書:工程采購項目保證金提供擔保形式的,為合同價的30%~50%。
14、保留金:每次支付工程進度款時扣除進度款的10%,總額一般應在合同總價款的5%(最高不得超過10%)。工程移交時,發包人將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給承包人;質量保修期滿1年(最高不超過2年)后14天內,將剩下的一半支付給承包人。
15、世行采購指南履約擔保用履約擔保書或者銀行保函形式提供。一部分展期至工程竣工日之后,以覆蓋截至借款人最終驗收的缺陷責任期或維修期;或從每次定期付款中扣留一定百分比作為保留金,直到最終驗收為止。可允許承包人在臨時驗收后用等額保證金來代替保留金。
16、世行土建工程國內競爭性文件履約擔保:接到中標通知書14天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指缺陷責任期結束后28天履約保證金應保持有效。如果沒有理由再需要履約保證金,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后的28天內發包人應將履約保證金退還給承包人。、預付款擔保為合同金額的10%。形式:銀行保函、擔保公司、抵押。預付款擔保的擔保金額通常與發包人的預付款是等值的。預付款一般逐月從工程預付款中扣除,預付款擔保的擔保金額也相應逐月減少。預付款不計利息。
17、FIDIC投標書附件中規定的預付款額,應承包人根據發包人呈交或認可的履約保證書和已經發包人認可的條件對全部預付款價值進行擔保的保函后,由工程師開具證明支付給承包人。
18、支付擔保:承包人的要求,發包人提交保證履行支付義務。
19、支付擔保形式:銀行保函;履約保證金;擔保公司;抵押或質押。
20、發包人支付擔保應是金額擔保。大型工程實行履約金分段滾動擔保。擔保額度為工程總額的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