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國考報考指南:銀監會職能與職責概述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3-01-0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法律、法規,依據省局授權,制定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負責對本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
二、依據省局授權,審查和批準本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
三、負責本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四、依據省局授權,審查和批準本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五、負責統計、分析、上報本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各類數據、信息,依據省局授權進行信息披露。
六、對本地區金融風險進行分析、研究,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存款類金融機構緊急風險的處置意見和建議。
七、負責分局機關和系統黨的建設、紀檢和干部管理工作。
八、領導分局派出機構的工作。
九、承辦中國銀監會和省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6.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
辦公廳(黨委辦公室)
政策法規部(研究局)
銀行監管一部(負責監管國有商業銀行)
銀行監管二部(負責監管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合作信用社)
銀行監管三部(負責監管外資銀行)
銀行監管四部(負責監管資產管理公司.政策性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
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負責監管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合作金融監管部(負責監管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商業銀行)
業務創新監管協作部
銀行業案件稽查局(銀行業安全保衛局)
融資性擔保業務工作部
統計部
財務會計部
國際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監察局(紀委)
人事部(黨委組織部)
宣傳工作部(黨委宣傳部)
監事會工作部
機關黨委
黨校
銀監會系統工會
系統團委
處置非法集資辦公室
信息中心
培訓中心
機關服務中心
金融工作
博士后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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