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公安機關考錄法醫職位(人民警察)公告
來源: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發布時間:2013-01-0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三、報名辦法
本次招錄報名、資格審查、繳費、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成績查詢等均通過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進行。
(一)網上報名
時間:2013年1月28日8時30分至1月31日14時30分。
考生通過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職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由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及查詢審查結果
時間:2013年1月28日8時30分至2月1日16時30。
招考部門根據考生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按照職位報考條件和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并在考生報名后的第二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考生可通過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對資格審查存在爭議的考生,可以向公務員主管部門申請對報名資格審查結果進行復核,復核裁決結果于第二個工作日通過網絡進行查詢。
(三)繳費及確認
時間:2013年1月28日8時30分至2月2日16時30分。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通過網上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后即為報名確認工作結束。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打印準考證
考生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將在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另行通知,請繳費成功的考生隨時關注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發布的考試信息。
(五)相關事項
1、有關報考政策、技術方面的問題可查詢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
2、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報名和繳費,僅報名未經繳費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
3、考生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職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5、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四、考試
本次招錄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均由吉林省公務員局、吉林省公安廳統一組織。招錄計劃與報名人數未達到1:3開考比例的職位,按1:2比例消減招錄計劃。
(一)筆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滿分均為100分,及格分數線另行確定。本次筆試不指定考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面試。根據各職位考試錄用計劃名額,在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各職位面試人選,并在面試前進行報名資格復審,在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情況時依次遞補確定人選。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辦法進行,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
有關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的時間與地點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生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即:折算后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分別為50分、50分)。計算考生總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未達到及格線的,不予計算考試總成績,取消其錄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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