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吉林政法干警公安機關民警職位資格復審通知
來源: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10-2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報考2012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公安機關民警職位被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
報考資格復審定于2012年10月24日9時至15時在吉林警察學院(原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地址:長春市凈月經濟開發區博碩路1399號)進行,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需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考生無特殊情況未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二、考生參加資格復審需提供能夠證明符合招考職位資格條件的相關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www.chsi.com.cn)查詢打印的學歷信息表(必須用彩色打印機打印)
5.“四項目”人員還須提供本人服務合同、服務單位出具的證明和服務期滿的考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特此通知。
吉林省公安廳政治部
2012年10月22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