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監理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教材解讀(3)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12-21
為便于學習掌握,可將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及教材有關內容歸納如下。 【監理方】(1)義務: ①派駐足夠人員,報送組織機構、監理規劃; 、谕瓿珊贤s定(專用條款)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按約定期報告; 、壅J真、勤奮工作,提供相應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鼙C; 、菔褂梦腥颂峁┑脑O施、物品,用畢移交; 、挢撠熀贤瑓f調; 、卟粎⑴c與委托人利益沖突的活動; 、嗖唤邮芎贤酝獾呐c監理工程有關的報酬。 (2)權利: 、儆嘘P事項和工程設計的建議權; ②對質量、工期、費用的監督控制權(組織設計、材料及施工質量檢驗權,工程款審核確認權); 、叟c有關單位組織協調主持權,重要事項報告委托人; 、苁┕ず贤p方對對方的意見要求通過監理研究后,協商確定,以及調解爭議(第19條); 、葜噶顧(開工、暫停、復工要變更)(征得委托人同意); 、捱x擇總承包人建議權,對分包人的認可權; (3)責任: 、儇熑纹诩春贤行; 、诼男胸熑纹趦燃s定的義務,因過失使委托人受到損失應賠償,累計總額≯監理報酬總額(稅金之外); 、蹖Τ邪诉`反合同規定質量及完工時限不承擔責任,對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履行不承擔責任,對違反第5條(即上述義務③)應承擔賠償責任; 、芟蛭腥怂髻r不成立時,由此引起委托人的費用,應給予補償。 【委托方】義務: 、僦Ц侗O理預付款; 、趨f調外部關系,如委托監理方則應付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