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單證員考試繕制與操作輔導資料(26)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2-11 11:26:22
1. 風險(損失的原因)
(1) 自然災害:是指非常的自然界力量造成的災害,如惡劣氣候,雷電、洪水、地震、海嘯等;
(2) 意外事故:是指運輸工具遭遇的非意料之外的事故,如擱淺、觸礁、沉沒、碰撞、失火、爆炸等;
(3) 一般外來風險:是指除上述原因之外其他造成貨物損失的原因,如偷竊、承運人短交貨物、鉤損、雨淋、串味等;
(4) 特殊外來風險:這一類原因包括戰爭、罷工、拒收、交貨不到等。
2. 損失類型
(1) 全損(Total Loss)
2 實際全損(Actual Total Loss)。指貨物的全部滅失,如焚毀、沉入海底、或已失去原有的性質和用途,如食品變質等;
2 推定全損(Constructive Total
Loss)。在全損貨物已不可避免地要變成實際全損,或整理修復使貨物恢復原狀的費用超過恢復后的價值,或貨物在中途出險,將貨物運至原定目的地的費用超過該保險標的目的地的貨價等情況;
例:構成保險上“推定全損”有各種不同情況,()不能算作推定全損的范疇:
A. 被保險貨物受損后,修理費用超過貨物修復后的價值
B. 被保險貨物受損后,修理和續運至目的地的費用超過貨物到達目的地的價值
C. 必須是屬于非常性質的損失
D. 為避免實際全損需要花費的施救費用,超過施救后的標的價值
答案:C
(2) 部分損失(Partial Loss)。不是全部貨物都受損失,是與全損相對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