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單證員考試考前復習重點記錄(11)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2-10 09:22:13
DAF術語
DELIVERED AT FRONTIER (……。Named place),邊境交貨(指定地點),是指賣方負責在合同規定的邊境指定地點(進口國關境前),將未卸下的貨物交給買方處置,辦妥貨物清關手續,但不承辦進口清關,即完成交貨。為了明確交貨地點,在采用此術語時,應在DAF的后面注明具體的交貨地點。“邊境”一詞可用于任何邊境。此術語用于陸地邊界交貨的各種運輸方式,風險和費用的轉移在同一地點。買方負責在邊境指定地點接貨,自行辦理進口手續和繳付進口捐稅,并承擔自貨物在邊境指定地點妥善置于其處置之下時起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DES術語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在合同規定的目的港船上將貨物給買方處置,不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卸貨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買方負責卸貨、辦理進口手續,并承擔在目的港船上受領貨物時起的費用和風險。買賣雙方交接貨物的地點是進口國指定目的港船上。
只有當貨物經由水上運輸或多式聯運的最后一程是在目的港交貨時才可使用該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