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大學生村官招考公告
來源:福建人才聯合網發布時間:2012-12-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三)統一組織考試
2013年2月3日下午在福州大學公共教學樓或文科樓(旗山校區)進行大學生村官資格考試,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指定復習教材。考試時間為下午2:00-3:30.考試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招考有關規定要求組織實施,確保考場秩序井然,嚴肅考場紀律,對發現有違紀行為的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參加考試的農村特困和城市低保應屆畢業生,在筆試后憑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函件,前往主考室辦理退還報名費有關手續。
(四)分批安排體檢
2013年2月4日上午統一組織省外高等院校的考生進行體檢。省內高等院校的考生,安排在考核后體檢;體檢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等單位組織。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列入選聘人選。
(五)確定考核人選并組織考察
由省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在確定的筆試合格線上,按各地選拔計劃數1:2和男女生6:4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研究提出考核人選名單,于2013年3月上旬在福建人才聯合網進行公布。
2013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由省里統籌協調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組織考察組,分別到有關院校對考核人選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填寫《福建省2013年大學生村官人選考察登記表》。
(六)提出擬聘用人選并公示
在深入考察的基礎上,經省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研究同意后,委托相關院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可以向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也可以向省委組織部反映問題。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經查實認為不適宜選聘的,予以取消資格。
公示結束后,應在2013年6月上旬前組織擬聘用人選到指定醫院(要求參與體檢者隨帶1張近期免冠1寸相片),按招考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決定聘用及辦理調配手續
經公示和體檢后擬定的聘用人選名單,于2013年6月上旬向選聘對象所在高等院校有關部門發出選聘通知,提請辦理派遣手續。各高等院校應嚴肅畢業生就業派遣紀律,對確定的大學生村官名單,未經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同意不得改派。
參加選聘對象經筆試、考察、公示、體檢等程序確定為聘用人選后,主動放棄或在報到后不服從組織分配到村任職的,予以取消選聘資格,空缺名額不再增補。
對確定聘用的大學生村官,由有關高等院校按選聘通知的要求,將其檔案徑寄相關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辦公室。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辦公室應在做好檔案接收、登記、清點工作的基礎上,及時將檔案轉送各縣(市、區)委組織部管理。
大學生村官統一于2013年7月22日上午9:00,隨帶畢業生報到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分配地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組織人事部門報到。隨后,由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與大學生村官集體談話,接著集中組織為期一周的崗前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黨和國家農村工作政策法規、農村基層工作基本知識、農業生產基礎知識、基層工作安全教育、基層管理工作等。7月31日前,由有關縣(市、區)委組織部對大學生村官分配到村任職、組織簽訂聘用協議和安排進村上崗。
五、選聘安排及管理
大學生村官由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按照回生源地或就近安排的原則,結合所學專業分配到縣(市、區),由縣(市、區)委組織部派往能使其得到較好鍛煉成長的行政村工作,既可以分配到省、市扶貧開發工作的重點村,也可以安排在村級班子比較強、交通較為便利的村。選聘對象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職務;是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職務;是共青團員的,可安排兼任村團組織書記、副書記職務。對到村任職一年以上、村民普遍認可的,根據村黨組織班子建設情況,鼓勵和引導黨員大學生村官通過參加選舉等方式,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等職務,并鼓勵和引導優秀大學生村官通過參加村委會選舉,擔任村委會主任、副主任。
大學生村官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聘用期一般為2年。大學生村官在受聘期間,必須自覺履行協議規定的有關職責和義務,遵守地方有關規章制度。地方各級黨組織要積極為大學生村官營造有利于鍛煉成長的環境,落實完善培養人制度,注意發揮村“兩委”主干的“傳幫帶”作用,并切實加強管理,嚴格執行年度和期滿考核制度。大學生村官駐村工作期間,各級黨政機關和其他單位不得借調使用。
大學生村官任職期滿后,按照中央組織部組通字〔2010〕32號、〔2012〕36號等文件規定的留村任職、考錄公務員、自主創業、另行擇業、繼續學習深造等“五條出路”實施有序流動。
六、選聘待遇及保障措施
在大學生村官到村任職后予以發給每人一次性安置費3000元,受聘期間補貼標準比照當地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并統一予以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生育、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所需費用除個人應繳部分外,其余由各級財政承擔。對解除聘任合同者,次月起停發補貼費。若簽訂聘任合同6個自然月內提出辭職或被取消資格的,應退還全額安置費;7至12個自然月內提出辭職或被取消資格的,應退還50%安置費。
為疏通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的渠道,將采取切實有力的扶持措施:一是對聘用期間已經當選為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的大學生村官,如聘期滿后愿意留村任職的,仍繼續納入大學生村官名額,并保留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同時可享受同級村干部補貼;對聘期滿后愿意留村任職的其他大學生村官,由本人提出續聘申請,經逐級報經批準后可予以延聘一年,續聘期間繼續享受大學生村官的各項待遇。二是在聘用期間年度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經組織批準,可參加面向社會統一組織的公務員考錄;行將期滿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可參加面向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的公務員定向考錄,如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還可參加當年選調生定向考錄。三是在地方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劃出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職期滿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招聘,并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的有關規定相應給予加分;在所在鄉鎮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工作人員時,對任職期滿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可免于參加統一考試,由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統籌安排聘用。四是在城市社區和國有企業招聘人員時,協調優先從大學生村官中聘用,并對當年任職期滿考核稱職的,推薦參加中國農業銀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中國郵政公司等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的人員招聘。各地還應有組織、有計劃地舉辦專場招聘會、推介會等形式,向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非公有制企業宣傳大學生村官的優勢,積極為大學生村官另行擇業提供服務。五是對選擇自主創業、另行擇業的,給予協調落實中央和省里有關扶持政策,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創辦“孵化”基地,積極為大學生村官創業發展提供舞臺。六是對聘期內工作表現良好、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經組織批準報考研究生的予以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大學生村官在任職期間表現突出的,適時予以推薦擔任村“兩委”成員或村級“六大員”等,并對兼任村里有關職務的,給予享受當地相同職務人員的津貼。對參加招考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聘為國有企業人員的,其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連續工齡,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可累計計算,其工資標準由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對家住城市分配到農村的大學生村官,戶口在學校的,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遷往原戶口所在地、家庭所在地、就業所在地;戶口不在學校的,可根據自己的意愿辦理或不辦理戶口遷移,或將戶口遷往家庭所在地或就業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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