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報送2012年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的通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11-20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報送2012年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的通知
建辦市函[2012]656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批準執行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制度的函》(國統制[2012]100號),為做好2012年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國家統計局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的明確要求,結合工程監理行業情況,2012年我部修訂和調整了部分統計指標,著重增加了企業財務管理方面指標。請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交委)按照新修訂的《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制度》要求,積極組織本地區持有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監理資質證書的企業開展統計工作,并負責對本地區的統計數據進行匯總審核。審核完成后,通過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系統打印本地區統計數據匯總表,并加蓋公章,于2013年3月底前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二、請建設工程監理企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www.mohurd.gov.cn)上登陸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系統,填報《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制度》要求的各項統計數據,并對上報數據真實性負責。網上報送成功后,打印網頁內容,形成書面報表,加蓋企業公章,按屬地管理原則,于2013年2月底前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如有需要,請企業按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相應財務報表、繳稅證明或其他相關資料。
三、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地區建設工程監理企業上報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確保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審核完成后,通過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系統打印本地區統計數據匯總表,并加蓋公章,于2013年3月10日前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四、軍隊系統管理的建設工程監理企業向總后基建營房部工程局報送統計數據及書面報表。請總后基建營房部工程局于2013年3月底前將統計數據電子版及書面匯總表送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請與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聯系。
政策咨詢電話:010-58933790
傳真:010-58933530
技術服務電話:010-63713359
傳真:010-63716467
附件:
1、國家統計局關于批準執行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制度的函(國統制[2012]100號)
2、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