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解讀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8-0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2年吉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解讀
三、報考資格條件變動較大
1.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條件有所改變
(一)身體條件:去年公告規定: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應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雙側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今年的公告取消了這一規定。
(二)年齡要求:去年公告規定: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年齡在18周歲以上、29周歲以下(1993年4月7日至1981年4月7日期間出生)。今年公告規定: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年齡按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15號)規定執行。
2.博士生報考年齡相對放寬
今年公告對博士生的報考年齡作出特殊規定:獲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職)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1年8月6日以后出生)。
3.基層工作經歷要求有所放寬
和去年相比,今年公告新增規定: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2012年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界定放寬
去年公告對2011年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進行了詳細地說明,“2011年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1年畢業的離校時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的畢業生,“五大”等高校畢業生除外。但今年明顯對此有所修改。新的公告規定:“2012年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五大”等高校畢業生除外)。
溫馨提示:考生在查詢職位表時應特別注意標識有“應屆畢業生”的職位,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報考,以免貽誤報名時機。
5. 新增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相關規定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志愿者或服務基層的人員。不包括去年公告中提及的“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志愿者或服務人員。
四、關于報名辦法:強調報考信息的真實性
往年對照片規格的要求“考生要按要求上傳本人的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34×45毫米,jpg格式)”在這次公告中并未體現,代之以公告強調: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由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在此教育專家特別提醒各位考生:報考申請材料一定要確保真實、準確,以免被取消報考資格。在考生以相同成績進入專業考試或面試時,公告也強調了誠信問題,規定“資格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報市州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后取消專業考試或面試人選資格,記錄公務員報考誠信檔案”。
五、專業考試與面試的規定有調整
1. 鄉鎮機關錄用優秀村干部職位和街道辦事處錄用優秀居委會干部職位的面試比例有所調整
去年鄉鎮機關錄用優秀村干部職位和街道辦事處錄用優秀居委會干部職位的面試比例為1:5,今年公告對此比例作了調整,規定:各招錄部門在公共科目筆試及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照錄用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招錄職位參加專業考試人選。
2.面試組織工作分工明確
省直黨群部門、法院和檢察院選調生的面試組織工作,由省委組織部負責;省直政府部門、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的面試組織工作,由省公務員局負責;市州以下機關空編招錄職位及公安、林業公安等機關帶編招錄職位的面試組織工作,由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
3.選調生面試形式確定為無領導小組討論
今年公告規定:報考選調生職位的考生面試方法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法進行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他筆試為甲、乙、丙三類考試的面試形式與去年一致。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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