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省各級公務員考試公告解讀
來源:中公教育發布時間:2012-08-0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2年全省各級機關面向社會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工作緊鑼密鼓地展開,擬招錄公務員5130名,比去年多招錄1415人。隨即出臺的《2012年吉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對考生的報考條件、報名方式、考試科目、體檢、考核公示和錄用等事宜作出了具體規定。中公教育輔導專家現深入解讀公告內容,并結合多年來對公務員公告和政策的研究經驗對本次報考予以指導,幫助考生邁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甲乙兩類職位取消綜合知識科目 只考行測與申論
2012年考試分類及科目:
甲類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甲)及《申論》(甲)
甲類考試職位:省直、市州直機關(含長春市所轄區)和選調生職位
乙類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乙)、及《申論》(乙)
乙類考試職位:縣(市、區)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及省和市(州)直駐本級政府所在地之外縣(市)機關(單位)
丙類考試科目:《申論》(丙)和《農村工作常識》或《街道工作常識》
丙類考試職位:鄉鎮機關錄用優秀村干部和街道辦事處錄用優秀居委會干部職位
從甲乙丙三類職位的考試科目來看,今年甲乙兩類職位只考行測與申論,而不再考綜合知識科目,這從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考生的備考負擔,但中公教育專家認為,由于取消一門科目的考試,考生將全力復習行測與申論,競爭力度必然加大,因此,考生在備考上不可懈怠。此外,和去年相比,今年報考公安機關的考生,沒有要求加試《公安基礎知識》;報考監獄、勞教部門的考生,也并未要求加試《監獄、勞教基礎知識》。
二、所有科目均于上午考完
2011年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
8:20——9:5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0:30——11:30 《綜合知識》或《農村工作常識》(《街道工作常識》)
13:00——15:00 《申論》
15:40——16:40 《公安基礎知識》、《監獄、勞教基礎知識》
2012年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
8:00—9:3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或《農村工作常識》(《街道工作常識》)
10:00—12:00 《申論》。
由此可見,今年考試行程將于9月15日上午全部結束,中公教育專家建議考生要全面調整全真模擬時間,與今年考試時間相吻合才是模擬之道。
三、報考資格條件變動較大
1.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條件有所改變
(一)身體條件:去年公告規定: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應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雙側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今年的公告取消了這一規定。
(二)年齡要求:去年公告規定: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年齡在18周歲以上、29周歲以下(1993年4月7日至1981年4月7日期間出生)。今年公告規定: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年齡按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15號)規定執行。
2.博士生報考年齡相對放寬
今年公告對博士生的報考年齡作出特殊規定:獲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職)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1年8月6日以后出生)。
3.基層工作經歷要求有所放寬
和去年相比,今年公告新增規定: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2012年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界定放寬
去年公告對2011年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進行了詳細地說明,“2011年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1年畢業的離校時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的畢業生,“五大”等高校畢業生除外。但今年明顯對此有所修改。新的公告規定:“2012年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五大”等高校畢業生除外)。
溫馨提示:考生在查詢職位表時應特別注意標識有“應屆畢業生”的職位,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報考,以免貽誤報名時機。
5. 新增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相關規定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志愿者或服務基層的人員。不包括去年公告中提及的“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志愿者或服務人員。
四、關于報名辦法:強調報考信息的真實性
往年對照片規格的要求“考生要按要求上傳本人的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34×45毫米,jpg格式)”在這次公告中并未體現,代之以公告強調: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由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在此中公教育專家特別提醒各位考生:報考申請材料一定要確保真實、準確,以免被取消報考資格。在考生以相同成績進入專業考試或面試時,公告也強調了誠信問題,規定“資格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報市州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后取消專業考試或面試人選資格,記錄公務員報考誠信檔案”。
五、專業考試與面試的規定有調整
1. 鄉鎮機關錄用優秀村干部職位和街道辦事處錄用優秀居委會干部職位的面試比例有所調整
去年鄉鎮機關錄用優秀村干部職位和街道辦事處錄用優秀居委會干部職位的面試比例為1:5,今年公告對此比例作了調整,規定:各招錄部門在公共科目筆試及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照錄用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招錄職位參加專業考試人選。
2.面試組織工作分工明確
省直黨群部門、法院和檢察院選調生的面試組織工作,由省委組織部負責;省直政府部門、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的面試組織工作,由省公務員局負責;市州以下機關空編招錄職位及公安、林業公安等機關帶編招錄職位的面試組織工作,由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
3.選調生面試形式確定為無領導小組討論
今年公告規定:報考選調生職位的考生面試方法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法進行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他筆試為甲、乙、丙三類考試的面試形式與去年一致。
六。關于體檢、考核與錄用
1.體檢結果擇優原則
今年公告規定:如考生總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兩項成績均相同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并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擇優確定。后一規定中的“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擇優確定”在去年的公告中并未提及。
2.公務員可調動的期限問題
今年公告規定:報考縣級以下機關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的縣(市、區)局機關及省、市州直駐本級政府所在地之外縣(市)的機關(單位)考生,試用期滿后三年內不得調動,否則取消其公務員身份。這與去年的規定稍微有所不同。2011年的公告規定:試用期滿后三年內不得調動,滿四年后再進行公務員登記,擅自調動的取消其公務員身份。
友情提醒:
報名時間: 8月7日8時30分至8月14日14時30分
資格審查及查詢審查結果時間:8月7日8時30分至8月15日16時30分
繳費確認時間:8月7日8時30分至8月16日16時30分
打印準考證時間:9月10日至9月15日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2年9月15日
8:00—9:3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或《農村工作常識》(《街道工作常識》)
10:00—12:00 《申論》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