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公路工程》真題及答案解析(9)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7-19
案例(三)
1.正確施工順序⑤—⑥—③—④—⑨—⑩—⑦—⑧,理由:右側圍巖較左側更差,先開挖;⒀—⑿—⒁,理由:軟弱圍巖,盡快施工二襯,穩定拱部。
2.不合理,理由:如果圍巖的完整性較好時,可采用多臺階法開挖,本案例中圍巖軟弱,地下水豐富,隧道斷面尺寸大,優先采用單側壁、雙側壁導坑法。
3.本隧道可采用超前鉆孔法、地質雷達法、TSP、TGP或TRT等超前地質預報方法。
4.表明圍巖和支護呈不穩定狀態,應密切監視圍巖動態,并加強支護,必要時暫停開挖。
5.安全重大事故,理由: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為重大事故。
6.施工現場危險告知制度內容: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實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詳細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雙方簽字確認;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懸掛當日施工現場危險公示,告知路人和社會車輛。
「解析」
本案例第2問考查臺階法施工適用情況。多臺階法多適用于圍巖情況較好,圍巖較為完整的情況。本案例中圍巖軟弱,地下水豐富,隧道斷面尺寸大,應優先考慮采用單側壁、雙側壁導坑法進行開挖。
本案例第3問考查隧道施工過程中超前地質預報的方法。隧道地質超前預報方法主要有:超前鉆孔法、地質雷達法、TSP、TGP法或TRT法,目前常用的主要方法為TSP(TGP)法。
本案例第5問考查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分級。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
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本案例第6問考查施工現場危險告知制度。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嚴格安全技術交底制定,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如實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詳細告知作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并由雙方簽字確認。在上述場所應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在無法封閉施工的工地,還應當懸掛當日施工現場危險告示,以告知路人和社會車輛。
案例(四)
1.風纜;設置要求:對稱布置,與地面成30度,與塔架角度大于45°。
2.大于1m;不正確,理由:上緩下陡易形成滑坡和塌方;應考慮開挖深度、地質條件、現場的具體情況等因素。
3.基坑頂面設置截水溝,坡面可采取混凝土護壁、錨桿支護、錨樁支護等措施加固,排水溝和集水井降水,必要時可采用井點降水法。
4.補充鋼絞線檢查項目:抗拉強度、彎曲和伸長率。改正:在作廢數據處劃兩條水平線,正確數據填在上方,加蓋更改人印章。
5.臨時固結措施,將0號塊梁段與橋墩鋼筋或預應力筋臨時固結,待解除固結時再將其切斷;在橋墩一側或兩側設置臨時支撐或支墩;順橋向用扇形或門式托架將0號塊粱段臨時支撐,待懸澆到至少一端合攏后恢復原狀;臨時支承可采用硫磺水泥砂漿、砂筒或混凝土塊等卸落設備,能較方便地拆除臨時支承。
6.滑坡和高邊坡處理、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等均需編制安全專項方案。
「解析」
本案例第3問考查基坑開挖時邊坡失穩的預防措施。基坑開挖時邊坡失穩的預防措施有:(1)基坑開挖之前,應先做好地面排水系統,在基坑頂外緣四周應向外設置排水坡或設置防水梁、并在適當距離設截水溝,且應防止水溝滲水,避免影響坑壁穩定;(2)挖基經過不同土層時,邊坡可分層而異,視情況留平臺;在施工過程中注意觀察坑緣頂面有無裂縫,坑壁有無松散塌落現象;(3)對地質情況發生變化的地層應及時增設支護,水文地質條件欠佳時應提前采取加固措施。結合本案例的具體工程條件,可以采取的處理措施有:基坑頂面設置截水溝,坡面可采取混凝土護壁,錨桿支護,錨樁支護等措施加固,排水溝和集水井降水,必要時可采用井點降水法。
本案例第4問考查鋼絞線的檢查以及對砂卵石材料檢驗。對于鋼絞線,除應對其質量證明書、包裝、標志和規定等進行檢查外,還應對每批鋼絞線進行表面質量、直徑偏差和力學性能試驗。本案中出現記錄錯誤,試驗人員正確的更改做法為在作廢數據處劃兩條水平線,正確數據填在上方,加蓋更改人印章,之后將試驗記錄按要求進行保存。
本案例第5問考查臨時固結的施工步驟。臨時固結的具體措施:(1)將0號塊梁段與橋墩鋼筋或預應力筋臨時固結,待解除固結時再將其切斷。(2)在橋墩一側或兩側設置臨時支撐或支墩。順橋向用扇形或門式托架將0號塊梁段臨時支撐,待懸澆到至少一端合攏后恢復原狀。臨時支撐可采用硫磺水泥砂漿,砂筒或混凝土塊等卸落設備,能較方便地拆除臨時支承。
本案例第6問考查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結合本案例的實際工程情況,應當單獨編制安全生產專項技術方案的項目有:滑坡和高邊坡、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等。
案例(五)
1.工地試驗室的砂、碎石取樣試驗方式中,工地試驗室對供應商送至項目部的砂、碎石進行了取樣試驗不妥,應由材料采購部門填寫《材料試驗檢驗通知單》交項目試驗室,由試驗室主任指派試驗人員配合材料采購人員到貨源處取樣,進行性能試驗。
2.(1)為避免混凝土離析,混凝土坍落度控制在10~15cm不正確,應改為:為避免混凝土離析,混凝土坍落度
控制在18~22cm.
(2)導管的埋置深度為1.5m錯誤,應改為:導管的埋置深度為2~6m.
(3)強制提升錯誤,應采取轉動導管的方式。
3.“項目經理部由總工程師組織進行了技術交底”錯誤,應改為:項目經理部的技術交底工作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總工主持實施。
“項目部將復測結果報勘察設計單位批準”將復測結果報勘察設計單位批準錯誤,應報監理工程師批準。
4.樁基礎:反循環鉆機,鋼護筒。承臺、低墩:鋼模板。高墩:塔吊,電梯、爬模設備。上部構造:掛籃設備、預應力張拉設備。全橋:混凝土高壓泵、混凝土攪拌站。
不適用于本橋的設備:懸臂式掘進機、架橋機。
「解析」
本案例第1問考查對進場材料的檢驗。試驗室對進場的主要原材料按施工技術規范規定的批量和項目進行檢測試驗。對于進場的原材料,試驗頻次較多,試驗站(點)的試驗人員按規定頻率進行取樣這樣,取樣要有代表性。本案例中,對于進場的砂卵石材料,應由材料采購部門填寫《材料試驗檢驗通知單》交項目試驗室,由試驗室主任指派試驗人員配合材料采購人員到貨源處取樣,進行性能試驗。
本案例第2問考查鉆孔灌注樁斷樁的防治。鉆孔灌注樁斷樁的防治措施:(1)灌注混凝土時,混凝土要求和易性好,坍落度要控制在18~22cm.(2)下導管時,其底口距孔底的距離控制在25~40cm之間,同時要能保證首批混凝土灌注后能埋住導管至少1.0m.在隨后的灌注過程中,導管的埋置深度一般控制在2.0~6.Om的范圍內。(3)當鋼筋籠卡住導管時,可設法轉動導管,使之脫離鋼筋籠。
本案例第4問考查橋梁施工時施工機械的配置。本案例中配備的施工機械有:反循環鉆機、混凝土高壓泵、混凝土攪拌站、塔吊、栽人電梯、懸臂式掘進機、架橋機、預應力張拉成套設備、爬模設備、鋼模板、鋼護筒、掛籃設備。其中,反循環鉆機,鋼護筒應用于樁基礎施工;鋼模板應用于承臺和低墩施工;塔吊,電梯、爬模設備應用于高墩施工;掛籃設備、預應力張拉設備應用于上部結構施工;混凝土高壓泵、混凝土攪拌站在全橋各個部位都要使用。懸臂式掘進機、架橋機不適用本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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