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自治區水利廳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一)
來源:廣西人事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6-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自治區水利廳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一)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規定,現將自治區水利廳水文系統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即:報考設區市以下招錄機關(含自治區級機關設在市以下的直屬機構或派出機構)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5分;報考少數民族、艱苦邊遠地區(指少數民族自治縣、民族鄉,49個國家和自治區扶貧開發重點縣,以2012年1月20日前自治區公布的名單為準)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0分。
按照上述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規定的比例確定莫程煒等25名考生進入面試(名單見附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地點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2012年6月8日上午8:30-12:00.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地點:廣西南寧市建政路12號水利廳防汛大樓21樓2106室人事勞動科,可乘坐1、37、47、91、206、705路公交車到建政路園湖路口(或園湖路建政路口站)下車。
(三)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所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證;2.畢業證;3.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4.報名登記表(應屆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5. 戶口簿(報考學歷為大專職位的人員須提供);6.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7、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考生須攜帶上述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由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本次面試資格;考生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進行嚴肅處理。
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階段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代替。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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