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自治區水利廳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二)
來源:廣西人事網發布時間:2012-06-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規定,現將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直屬機構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即:報考自治區招錄機關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按照上述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規定的比例確定李宇等9名考生進入面試(名單見附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地點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2012年6月9日15:30-17:30.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南寧市建政路12號)9樓會議室,可乘坐1、37、47、604路公交車到建政園湖路口下車,或乘坐16、19、27、30、43、86、91、206、215、601、705路公交車到園湖建政路口下車。
(三)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所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證;2.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3.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4.報名登記表(應屆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5. 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6.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7.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考生須攜帶上述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由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本次面試資格;考生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進行嚴肅處理。
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階段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代替。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四)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2012年6月10日上午8:30開始面試。
面試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南寧市建政路12號)4樓會議室,可乘坐1、37、47、604路公交車到建政園湖路口下車,或乘坐16、19、27、30、43、86、91、206、215、601、705路公交車到園湖建政路口下車。
(五)面試方法本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面試方法。
二、體檢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按照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公共科目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來確定體檢人選。參加體檢的人員請按以下時間、地點集中:體檢時間:2012年6月11日上午8:00體檢集中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南寧市建政路12號)9樓會議室(乘公交車同上)
三、注意事項(一)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資格復審,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三)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6月10日上午7:45前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分別參加面試。凡未在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處理。
(四)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五)考生體檢費用自理。參加體檢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劉文娟 0771-2185127 218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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