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單證員基礎理論:其他發票
來源:環球教育在線發布時間:2012-05-25 08:31:52
一、海關發票
(一)含義:某些國家規定在進口貨物時,須提供其海關規定的一種固定格式的內容的發票。
格式:由進口國(海關)制定格式,出口國出口人填寫。
(二)作用
1.供進口商向海關辦理進口報關、納稅等手續。
2.供進口國海關核定貨物原產地國,以采取不同的國別政策。
3.供進口國海關掌握進口商品在出口國市場的價格情況,以便確定該商品是否屬于低價傾銷,以便征收反傾銷稅。
4.供進口國海關作為統計的依據。
(三)加拿大海關發票的填制
二、形式發票
又稱“預開發票”、“估價發票”
1.含義及作用:是出口商應進口商要求開出的有關部門貨物名稱、規格、單價等內容的非正式的參考性發票,供進口商申請進口許可、批匯等用。不能托收、議付,無約束力。
2.注意:
(1)是簡式單據,不能用于托收和議付。
(2)若信用證上在貨物描述后有“依××形式發票(as per proforma invoice No. ***)”的規定時,出口商制單時需與其一致;如來證附有形式發票,則其構成信用證的一部分。
練習:
某信用證的貨物描述如下:
DESCRIPTION OF GOOODS:
X‘MAS DECORATIONS AS PER PROFORMA INVOICE NO.A2400P
則發票的貨物描述應如何顯示?
三、領事發票
1.含義
由進口國駐出口國或臨近地區的領事簽證的發票,是一種官方單據,又稱簽證發票。
2.目的(作用)
(1)了解進口貨物的原產地、有無傾銷;
(2)領事館的經費來源。
3.作法
四、廠商發票
1.含義:進口國要求出口商提交的由出口貨物的制造廠商所出具的,以出口國貨幣計算的,用來證明出口國國內市場的出廠價的發票。
2.作用:確定出口商有無傾銷行為,以及為了進行海關估價、核稅和征收反傾銷稅。
3.繕制要點:廠商為出具人;出口商為抬頭;單價及總值為“出廠價”而非出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