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2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簡章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5-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云南省2012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簡 章
選調品學兼優的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是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加強領導班子及其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從源頭抓起,培養造就大批優秀領導人才的一項重要措施,對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具有長遠戰略意義。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有關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12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鄉(鎮、街道)機關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選調名額
選調名額為150名(具體分配名額見附表1)。
二、選調范圍
云南省公辦普通本科院校中,參加了2012年云南省公務員(法檢系統工作人員)筆試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
三、選調條件
。ㄒ唬┚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ǘ┯兄居趶氖曼h政工作,志愿到基層工作,服從組織安排,有較強的吃苦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
。ㄈ┚邆淦胀高校本科以上學歷,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本科生在24周歲以下(1987年3月14日以后出生)、碩士生在27周歲以下(1984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在30周歲以下(1981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3月14日;
。ㄋ模⿷獙蒙谛F陂g綜合測評排名在本班總人數1/3之前,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2、在校期間被評為校級以上“三好學生”;
3、被評為校級以上“優秀畢業生”;
4、在校期間擔任班級以上學生干部1年以上。
。ㄎ澹┥眢w健康,符合錄用公務員的體檢要求;
(六)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ㄆ撸┯小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得報名。
四、選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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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簡章公布后,有關高校即開展宣傳動員工作,通知符合條件的人員按時自愿報名。報名工作由各高校負責。
2、報名時間定于5月16日8:00至21日18:00。報名時,考生需填報《云南省2012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報名表》(附表2),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3、報名人員根據《云南省2012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名額分配表》(附表1)進行報名,每位考生只能填報1個崗位。參加過云南省2012年普通公務員筆試的考生只能報 “選調生崗位類型1”;參加過云南省2012年法檢系統司法崗位筆試的考生只能報 “選調生崗位類型2”;參加過云南省2012年法檢系統非司法崗位筆試的考生只能報 “選調生崗位類型3”。
(二)組織推薦
1、報名人員的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由所在院(系)黨組織審核、簽署推薦意見后報學校就業工作部門,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編制本校考生《云南省2012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報名推薦匯總表》(附表3),學校黨委組織部、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并蓋章后,于5月22日上午10:00前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匯總;
2、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在5月23日前完成考生報名及推薦審核、匯總工作,在報名推薦匯總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并蓋章后,將匯總表紙質材料及電子文檔報省委組織部,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負責審定。
。ㄈ┐_定進入面試人員。5月底,云南省2012年公務員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報名人員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法律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從報同一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以選調名額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到1:2比例的,相應裁減擬錄用名額。進入選調生面試的人員名單在各州(市)和有關高校公布。未進入選調生面試名單,但符合云南省2012年公務員面試確認條件的人員,可繼續參加云南省2012年公務員面試確認。根據報名情況,報怒江州、迪慶州選調生崗位的考生面試比例可適當調整。
。ㄋ模┟嬖嚧_認。6月5日,考生到相關高校進行面試資格確認、領取面試準考證。
(五)面試。6月8日,省委組織部會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等部門組織開展面試。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面試總分100分,成績當天公布。
。w檢、考察。按報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3×50%+面試成績×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名額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員。省委組織部委托各州(市)委組織部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組織體檢和考察。進入選調生體檢、考察的人員不能再參加云南省2012年公務員面試確認。未進入選調生體檢、考察,但符合云南省2012年公務員面試確認條件的人員,可繼續參加云南省2012年公務員面試確認。
(七)公示。省委組織部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對擬錄用人員公示7天。
。ò耍┖炗喅兄Z書。公示無異議的選調生,與相關州(市)委組織部簽訂服務基層承諾書。
(九)分配及錄用。簽訂承諾書后,省委組織部下發選調生分配通知,各州(市)委組織部按照通知要求,將選調生分配到鄉(鎮、街道)工作。選調生到崗后,由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正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到崗后安排到鄉(鎮、街道)所屬村(社區)掛任副職1年。分配及錄用手續于2012年8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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