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核材料
來源:育路公務員網發布時間:2012-05-0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湖南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筆試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或招考職位表上公布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
部分職位如果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錄用計劃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時,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公開調劑補充面試人選。調劑相關事宜,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分別通過公務員考試錄用官方網站面向社會統一公布。調劑結束后,報考人員可登錄省、市公務員考試錄用官方網站查詢面試公告。
對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且未形成競爭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確定,但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證件(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高校應屆畢業生所在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參加省里統一“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以上證明和證件均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招考單位報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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