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公務員考試錄用簡章
來源: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發布時間:2012-04-2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自治區及相關地州紀檢、監察機關對考錄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參加考錄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與考生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利害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
3.對違反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按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對違反考錄紀律或填報虛假信息報名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處以一定年限內或終身禁考公務員的懲罰;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并按要求登錄網站修改或確認信息,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負。
五、招考信息發布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xjrs.gov.cn )、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xjrsks.com.cn)和新疆昆侖網站(http://www. xjkunlun.cn)公告為準,將不再另行通知。
六、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具體問題解答,選調生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負責、監獄系統職位由自治區監獄管理局政治部負責、南疆四地州鄉鎮職位由相關地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其他有關事項詳見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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