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師《合同管理》考點精粹(22)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04-19
命題點49 合同終止的情形之一——債務相互抵銷
1.概 念
債務相互抵銷是指兩個人彼此互負債務,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使雙方的債務在等額范圍內歸于消滅。
2.類 型
債務抵銷可以分為約定債務抵銷和法定債務抵銷兩類。
命題點50 違約責任的概念
1.概 念
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2.表現形式
違約行為的表現形式包括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
命題點51 違約責任的條件和原則
1.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
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是指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應當具備的要件。按照《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采用嚴格責任原則,只要當事入有違約行為,即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條件,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合同而承擔的違約責任,是以合同有效為前提的。無效合同從訂立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所以談不上違約責任問題。但對部分無效合同中有效條款的不履行,仍應承擔違約責任。所以,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前提,必須是違反了有效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的有效部分。
2.承擔違約責任的原則
《合同法》規定的承擔違約責任是以補償性為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