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2012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來源:南充人事人才網發布時間:2012-03-2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和體能測評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達到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職位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二)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各招考單位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在南充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登記、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進行,在考場設立考錄監督小組,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九、本公告由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以及考生必須知曉和查閱的有關信息,在南充人才網上公告,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2.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0817-2810437
技術咨詢電話:0817-2810427
市紀委(監察局)監督電話:0817-2225161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817-2612000
(一)體檢
面試和體能測評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達到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職位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二)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各招考單位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在南充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登記、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進行,在考場設立考錄監督小組,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九、本公告由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以及考生必須知曉和查閱的有關信息,在南充人才網上公告,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2.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0817-2810437
技術咨詢電話:0817-2810427
市紀委(監察局)監督電話:0817-2225161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817-2612000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