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廣東省鄉鎮公務員報考指南
來源:育路公務員網發布時間:2012-03-1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1.填寫《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寫《報名登記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并在"報考人員承諾"欄簽名。信息填寫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
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為方便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能漏填。填寫《報名登記表》時,還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12.對報名等工作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對報名工作和其他相關事項有疑問的,請撥打各市政策咨詢電話(見公告附件三)。
13.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名人員如何辦理免交報名費的手續?
請按照各市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地點(網上報名時會有提示)辦理,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名者,請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名者,提供家庭所在地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14.筆試地點在哪里?
在選拔職位所在市參加筆試,具體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15.如何查詢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成績公布后,報名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廣東組織工作網和廣東人事網上公布。
16.進入面試環節后,考生能否放棄考錄資格?
參加報名選拔,即被視為承諾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和錄(聘)用資格。為確保選拔工作順利進行,降低選拔工作成本,使每一職位均能錄(聘)用到相對合適的人選,凡在面試環節后放棄資格的,三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
17.參加第(一)、(二)、(五)項選拔的考生需如何證明具有相應的工作年限?
第(一)項的異地務工人員、第(二)項的本地工人和第(五項)的鄉鎮企事業單位人員(含鄉鎮機關和鄉鎮事業單位臨聘人員)需提供能夠證明在相應單位工作累計滿3年的勞動合同或工資發放憑證、參加社會保險記錄、就業失業登記等證明。
第(二)項的本地農民,如在本地農林牧漁等行業生產一線從事農業生產的,須由農業生產所在村的村委會出具工作累計滿3年的證明,加蓋公章并由2 名村干部簽名確認;凡在職位所在市非農業生產一線從事體力或技術勞動,由工作所在單位提供工作滿3年的證明材料。
考察時將到出具證明的單位(村)核實,凡提供虛假證明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8.在企業工作,不能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保證明,只能提供企業證明的,能否通過資格審核?
只有企業出具的證明,不能通過資格審核。報名人員可提供其他佐證材料,以證明企業工作經歷。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佐證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核。
19.體檢有何規定?
體檢工作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人社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2010年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2010年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以及《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組織實施。
20.如因體能測評(指報考公安職位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未能參加面試或未被錄(聘)用的異地務工人員,可否入戶或增加入戶積分?
因體能測評不合格未能參加面試的,可增加入戶積分。因體檢不合格未被錄(聘)用的,可入戶。因考察不合格未被錄(聘)用的,不可入戶。凡弄虛作假的,一律不予辦理入戶或增加入戶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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