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大綱
來源: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時間:2012-03-1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數理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理解、把握事物之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量關系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數據關系的運算、分析、推理、判斷等。
判斷推理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事物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主要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
資料分析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表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統計性的圖表、數字及文字材料構成。
常識應用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應知應會的基本常識以及運用這些常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重點測查對國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基本素質等,主要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歷史、地理、環境、自然、科技、管理、人文、生活等諸方面。
四、申論科目考試
(一)申論是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的考試科目。申論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
(二)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以及貫徹執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能夠全面理解給定資料的內容與含義,正確把握給定資料各部分之間的內在關系,準確提煉給定資料所包含的觀點、事實,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質問題。
綜合分析能力——要求能夠運用正確的思維方法,對給定資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內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全方位地思考資料內容,作出合理的推斷或系統的評價。
貫徹執行能力——要求能夠準確理解工作目標和組織意圖,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與程序,根據客觀實際情況,及時有效地完成任務。
解決問題能力——要求能夠運用自身已有的知識和經驗,在對給定資料理解分析的基礎上,發現和界定具體問題,并作出正確的分析、判斷、評估或權衡,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或方案。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能夠準確處理角色定位和表達角度,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合理運用說明、陳述、議論等方式,準確規范、簡明暢達地表述事件、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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