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單證員考試復習筆記完整版三十二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3-06 16:55:44
-計費方法和貨運單據
1、計費方法
集裝箱運費包括內陸運輸費、拼箱服務費、堆場服務費、海運運、集裝箱及其設備使用費等。集裝箱的運費計收方法基本上有兩種:以每運費噸為計算單位和按包箱費率以每個集裝箱為計費單位。包箱費率正逐步取代以每運費噸為計算單位的做法。
2、貨運單據
集裝箱的貨運單據有:托運單(Booking Note),裝箱單(Container Load Plan,CLP),設備交接單(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集裝箱提單(Container B/L)和提貨單(Delivery Order)。
托運單一式九聯,是貨代接受出口企業的訂艙委托后繕制的單據,是向船公司訂艙配載的依據。
裝箱單一式四聯,是集裝箱堆場與貨運站清點貨物的憑證,由貨主或貨代填制,內容必須與托運單一致。
設備交接單是貨柜(集裝箱)所有人與用柜人之間劃分責任的依據,是用柜人進出港區、場站及提柜、換柜的憑證。
集裝箱提單與傳統的提單略有不同,它是“收妥待運提單”,一般要在提單上顯示有集裝箱號碼與封箱號碼,如果是冷藏貨柜,還須顯示所要求的冷藏溫度。
提貨單用于進口,進口收貨人或其代理在收到“到貨”通知后,持正本提單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換取提貨單,辦理進口報關。只有海關在提貨單上蓋章放行后,收貨人才能憑提貨單到堆場或貨運站提貨。提貨后,收貨人在上面蓋章證明承運人的責任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