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單證員考試知識:危險品運輸單證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2-09 11:17:16
危險品運輸單證:(137—141)
(一)危險品的含義和分類:
1、共九類,此外還包括具有危險性質的從名稱上看不出來是衛星品的貨物
(二)危險品的空運申報:
1、航空公司不接受貨運代理人的代理申報,必須發貨人直接、單獨、用其學說名申報。
2、危險品也不得混跡于普通貨物中托運。
(三)危險品的海運申報:
1、危險品分為船申報、貨申報,船申報由船申報員負責,貨申報由貨申報員負責。
2、進出口危險品以及進境船舶申報應提前24小時,出境船舶只需提前24小時即可。
2、危險品分為三個等級,必需使用特殊包裝,并由商檢出具《包裝容器使用簽訂結果單》,須在包裝外粘貼危險品標簽和操作標簽。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