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醫保新規:公務員門診醫療費一次超500需審批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發布時間:2012-02-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使省直醫療保險門診公務員補助金得到更好地利用,杜絕攢藥、倒賣藥品、違規檢查等情況發生,根據有關規定,即日起省直醫療保險門診公務員補助金一律審批結算。
省直享受公務員補助待遇的參保人員,今后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一次發生超過500元的醫療費用,需經所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負責人審批后方能結算;在一個年度內,門診公務員補助金累計支付超過5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負責監督、核實,并對合理的醫療費用予以審批;在一個年度內門診公務員補助金累計超過20000元的醫療費用,由單位代辦員于次年1月31日前持相關材料到省社會醫療保險局進行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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